第37章 酒后化作西门娇

梦魇殿下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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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宫墙柳。

    在万贵妃与李溪川杀机四伏的时候,唐娇与天机却在院子里美酒佳肴,以庆《美人话本》终于成功出版。

    “可算是拿到钱了。”唐娇歪在竹席上,面色酣红,手里摇摇晃晃的举着一只酒杯,“京城米贵,出版一部话本,竟只够买三瓶女儿红。”

    天机抬手按住她的手腕:“大小姐,别喝了。”

    “这都是你的错。”唐娇反手抱着天机的胳膊,七分醉意三分娇态道,“你为什么还不醉?你醉了我才好问你话,来,干了这杯酒。”

    “……”天机就着她伸来的手,喝了她杯中酒,心道对不住了大小姐,经历过严格的训练之后,他既不会说梦话,也不会说醉话……

    唐娇打了个酒嗝,半个身体缠在他手臂上,忽然咿咿呀呀的唱起黄梅戏来:“小娘子留步,在下西门娇,敢问小娘子家住何方?我看小娘子姿色出众,却穿得如此寒酸,实在心痛怜惜,不如从了我,与我回家做一对夫妻,生时共享荣华富贵,死后共眠温柔冢,不知小娘子意下如何啊?”

    “……大小姐,你醉了。”天机有些汗颜。

    “我没醉!”唐娇醒着就已经不好惹,醉了更加胡搅蛮缠,身体不停往天机怀里蹭,扭来扭去,胡乱囔囔,“别喊我大小姐,喊我西门大官人!快,伺候老爷宽衣解带!”

    “……以后别跟男人喝酒了。”天机叹了口气,将她打横抱起,走回屋内,放在床上。

    唐娇的酒品虽然很烂,但有一点值得称道,无论浅醉深醉,她沾了枕头就能睡。在床上挣扎了两下,便嘟嘟囔囔的把被子牵过来,乖乖把自己裹好,抱着枕头睡得不省人事。

    别院深深夏席清,石榴开遍透帘明。

    唐娇的呼吸渐渐变得缓慢悠长,窗外石榴花开得正盛,花红似火,绿叶如剪,将阳光剪成点点碎光,洒在唐娇□□的锁骨上,以及露出袖外的一截皓腕上。

    天机盯了她的锁骨许久,慢慢俯下身,嘴唇悬在她的锁骨上,将吻未吻,似啄未啄,最后终是偏过头,在她腕间亲了一下。

    “……也别找我喝酒了。”天机直起身,有些低哑的说了一声,然后转身出门,到院子里收拾碗筷。

    女儿红只喝了一瓶,剩下的两瓶尚未开封,天机摇摇头,把封口拆开,也不用杯子,直接将瓶口举到唇边,一口一口喝了起来,面色平静的犹如喝水一样,眼神由始至终没有改变过。

    若是唐娇看到这一幕,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找他拼酒了,因为会沉醉的人永远是她,而天机,他永远不会醉,他永远都是清醒的,。

    将最后一口酒喝完,天机放下瓶子,将之与碗筷一起收拾好,带到厨房内清洗,酒瓶子他没丢,放在灶台边上,心里知道唐娇不喜欢浪费,这瓶子也许会被她用来放醋放米酒。

    琐事做完之后,他才回房换了身衣服,然后出了门。

    附近的枣树下坐了卖豆腐花的小贩,担子放在脚边,似乎正在乘凉,天机走他身边路过,停下脚步,平静道:“回去告诉温良辰,我去李溪川家了。”

    小贩愣在原地,直到他走远,才挑起胆子,回温府汇报情况。

    听了他的报道之后,温良辰再次陷入猜忌的深渊不可自拔。

    “李溪川是万贵妃的走狗,找他等于找万贵妃,天机究竟想做什么?”天气有些炎热,温良辰肩上披着一件紫袍,纳着祥云纹的襟口拉得很低,歪在凉亭里吹风,眼珠子转了转,思考着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皇上……这念头刚刚一起,就被温良辰给掐灭了。万贵妃灭绝皇嗣,皇上都没拿她怎样,只让她闭门思过几日,便将这事轻描淡写的揭过去了,温良辰琢磨着,除非万贵妃要弑君,否则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事能扳倒她。

    贸贸然跟万贵妃作对的下场,就是被这个疯女人给缠上,虽说身为如意侯的温良辰并不怕她,但他也不想成天被疯狗咬啊,更何况这条狗又老又凶又丑,若是换条漂亮的小狗,他说不定还能受着忍着逗着。

    “侯爷,要不趁他不在,把他的女主子抓起来?”幕僚见他犹豫不决,便提出一项建议道。

    “你又能确定她是真主子?”温良辰端着白玉烟枪,吐着烟圈道,“他能拿个假货骗了王渊之,就不能拿个假货骗我?保不定真货根本就没露过面呢。”

    “侯爷说得对。”幕僚觉得这话在理,满脸歉意道,“这事的确很有可能,那我们便静观其变,以免步了王渊之的后尘。”

    温良辰矜持的点点头,然后撩了撩微微卷曲的鬓发,泪痣分明,笑容迷人:“况且如我这般的风流佳公子,又怎会去为难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不妥,大大的不妥,实在是有损我的形象。”

    幕僚:“……”

    结果归根究底,温良辰他就是个男人,一个看脸办事的恶劣男人。

    第四十章美人话本现殿试

    家大业大者,难免做事谨慎,但风起云涌,世事变迁,却从不待人。

    温良辰只待多看几天,好找出些端倪,寻出些线索才好,岂料数日之后,殿试开始,全国上下,青年才俊,共聚一堂,只待分个高低强弱,博个前程似锦。

    暮蟾宫便在此中之列。

    与唐娇天机分别之后,他的病已经好了大半,虽然看起来仍有些羸弱,但皎皎如玉,神清气朗,虽身旁才子如云,俊杰汇聚如海,但他往当中一站,便如江海中升出一轮满月,可谓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令人见之难忘。

    领宫饼之后,他便与其他贡士一起,在殿后等待皇帝的到来。有些人紧张的冒汗,有些人开始交头接耳,暮蟾宫却在闭目养神,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心里却并不平静,他对自己的要求非常高,旁人只要能顺利过关就好,而他心里却在不停念叨着第一第一第一第一……

    一声管弦丝竹声起,当今圣上——唐棣终于在万贵妃的搀扶之下出现。

    那是个犹带病容的中年男子,姿容极为艳丽,恍若开到浓烈即将凋零的荼蘼,莫说男子,就连女子也少有他这样的美貌,但并不显得女气,眼神之阴鸷远胜屠夫,使他的美貌带上了一丝血腥味。

    被他的艳色一压,身旁的万贵妃登时成了地里的泥巴,泛出一股土腥气,令人恨不得找个撮箕将她扫进去,然后找个墙角倒了。

    一美一丑的两人走出殿门,俯瞰眼前文武百官,年轻贡士。

    “皇上万岁万万岁。”众人齐齐跪拜。

    “众卿平身。”威严的声音响起,一部分人跪着,还有一部分站了起来,却目瞪口呆的发现,刚刚说话的人不是唐棣,而是他肩膀上站着的那只虎皮鹦鹉。

    “你们造反啊!”鹦鹉拍拍翅膀,“跪下跪下!”

    刚刚站起来的人连忙又跪了回去,唐棣面无表情的看了鹦鹉一眼,然后以手抵唇咳嗽起来,饮了一口宫人送上来的润喉汤,这才淡淡道,“平身,散卷。”

    众人颇有些意外,那鹦鹉的声音,与他竟有八分相似。

    官员们却习以为常,不以为怪。礼部官员得令之后,开始散发题纸,纸张质地讲究,都是京城墨意坊出的上好宣纸,但贡士们跪接考卷之后,却通通傻了眼,翻来覆去的看了看,发现手里居然是白卷,考题去哪里了?

    “今次不同往常。”唐棣颜色极淡的眼珠扫视众人,道,“朕将亲自出题,你们速速将题目记下来。第一题:君要臣死,臣死还是不死?”

    士子们心里咯噔一声,有些机灵些的立刻去打量几位内阁大臣的脸色。

    原本考题就该由内阁拟定,现在突然换成皇帝口头拟定,其中必有猫腻,答死得罪朝臣,以后在官场上怎么混?答不死则直接得罪皇上,还能活着走出宫殿么?他直接撕了卷子让你去死怎么办?难答,实在难答!

    “第二题。”唐棣又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三百年前,吴灭越,又灭宋,未用一兵之力,便迫使越宋投降。越乃弹丸小国,降之情有可原,宋乃泱泱大国,降之丧权辱国,国中难道无一男儿否?若君为宋之大将,将如何守国?保江山社稷,国中妇孺?”

    众人面面相觑,这一题好答也不好答。唐棣影射的应该是邻国楚,楚国近年来兵强马壮,对齐国屡有侵犯之意,朝臣为此分为两派,一派主张以和为贵,另一派主张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唐棣很显然是后者。

    要赞成他很容易,要歌功颂德也不难,问题是这一题考的不是溜须拍马的本事,而是军事素养。在座的大部分是世家子弟,再不济也是书香门第,总而言之大家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每天读书读的都快吐出血来了,谁知道怎么骑马打仗守城啊?大家讲究的都是以德服人啊!

    还好唐棣没打算折磨死今年的考生,两题出完,他并不打算出第三题,刚要让众考生安心答题,身旁突然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慢着。”

    唐棣愣了愣,然后转头看着对方道:“爱妃,现在是殿试,你别胡闹。”

    肩上的鹦鹉却一点面子也不给,张口就道:“头发长,见识短,吃那么多补品,营养都被头发吸收了?偶尔让点给脑子吧,别尽知道瞎胡闹。”

    “臣妾没胡闹。”万贵妃无视那只该死的鹦鹉,对唐棣微笑,她的笑容很有特色,笑的时候只有一边嘴角往上翘,令那笑容带着一股淡淡恶意,颇似在嘲笑人,她扫了眼下面的贡士道,“臣妾只是觉得两题太少,想再给他们加上一题。”

    还加?众士子不由得在心里破口大骂,问候万贵妃家里的直系亲属。

    “你这还不是胡闹?”唐棣这样都没有发火,只是无奈。

    “你逗我呢?”鹦鹉也跟着发火。

    “下面都是从全国选拔上来的才子,多一题少一题,对他们来说算什么事?”万贵妃哼了一声,“皇上莫要只爱惜他们,就不爱惜臣妾了。”

    “……好好好。”唐棣告饶,“你要出就出吧,但先说好,只许一题。”

    万贵妃得偿所愿,福了福身子:“谢陛下。”

    她直起身,转头看着众士子,右边嘴角再次翘起:“经史子集之类的东西,想必你们都已经烂熟于心,本宫就不问了。本宫就说说你们身边的事,这几日京城里流行一部《美人话本》……”

    听到这里,众士子顿时想死。

    考生考试怕什么?不怕考题出得难,不怕考题出得怪,就怕超出范围外!

    说好的殿试只靠时事政治,经史子集呢?

    不知道大家都很忙很累,悬梁刺股,卧薪尝胆,有时候还要拿个小碗,一边读书一边往里面小口小口吐血的吗?娶老婆的时间都没有,谁还有空去看什么《美人话本》啊?

    “话本当中的主人公乃是一名普通宫女。”万贵妃却似看不见大家痛苦的脸色,继续道,“虽无父无母,但所幸被一名忠厚老实的太监收为义女,悉心照顾着。之后,他们父女两人因为得罪了人,一同被拨去了冷宫,伺候当时失势的三皇子……”

    众士子越听表情越诡异。尤其是几个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士,只听了三句话,就知道她话里在说谁。

    太监义女,伺候失势的三皇子,掩去了后面不光彩的部分,只说三皇子荣登大宝之后,他们父女鸡犬升天,一个成了掌印太监,一个成了贵妃娘娘……这俨然就是在说万贵妃自己。

    唯一的区别就是,万贵妃还活着,而故事里的谈贵妃却死了。

    “……皇帝退位,新君继位,令人处死谈贵妃。”万贵妃淡淡道,“太上皇与谈贵妃百般哀求,最后却还是被人以白绫绞死,对外宣称暴毙而亡,年仅三十岁。是罪有应得,还是新君失德,还请诸位士子评上一评,论上一论,此题名为——贵妃之死!”

    贵妃之死,当死不当死?

    在场许多官员都被这道题给难住了,更遑论下面的士子。

    士子们头疼,郁闷,抓狂,忍着吐血的冲动开始答题,越答越想吐血。

    “跟朕过来!”唐棣的脸色也很不好看,他朝万贵妃冷哼一声,然后朝着殿后走去,万贵妃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两人进了殿后的偏厅之后,宫人知情识趣的关上房门,唐棣当即一拳头砸在桌上,阴测测的转头看她,“你脑子清楚吗?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要不要砍下来,给你换个聪明点的脑子?”鹦鹉扑着翅膀。

    万贵妃被他吓得倒退一步,然后眼泪刷的流了下来。

    “臣妾当然知道。”她一边流泪,一边面无表情道,“臣妾不但知道皇上已经有了个儿子,还知道皇上瞒着臣妾,让人偷偷把孩子养大了。现在臣妾老了,丑了,皇上嫌弃臣妾了,怕臣妾日后给那孩子找麻烦,所以偷偷让人修建陵墓,打算将臣妾给送进去了。”

    唐棣吃了一惊,面色更加阴沉:“你这是听谁说的?”

    “听谁说的不重要。”万贵妃静静流泪,“重要的是,皇上是不是真这样做了。”

    “……你太傻了。”唐棣叹了口气,伸手将她抱在怀里,“朕是皇帝,怎能没有后代?朕瞒着你将那孩子养大,还不是怕你执拗脾气上来,又把人弄死了?实话告诉你吧,朕打算过段时间,就把那孩子过继到你名下……”

    万贵妃不等他说完,就伸手推开他,满脸憎怒的瞪着他,冷笑道:“多谢皇上的好意,可是臣妾不稀罕!又不是臣妾的亲生骨肉,臣妾凭什么要养他?想必他也不愿意养臣妾,因为他的亲生母亲正是死于臣妾之手!”

    “糊涂!”唐棣大怒,“没个孩子傍身,待朕百年之后,你凭什么活下去?”

    “无需百年。”万贵妃脸上闪过一丝疯狂之色,狰狞笑道,“臣妾现在就要他的命。”

    唐棣愣了愣,死死盯了她一会,忽然大步流星朝外面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声喊道:“来人!召御林军统领来见朕!”

    “已经迟了!”万贵妃在他身后大笑道,“早就已经来不及了!”

    在得到消息的那一天,她就已经命李溪川去通知自己当顺义侯的哥哥,让他带人去绞杀那个贱种。

    她有自知之明,知道这个世上,除了唐棣和已经病死的义父之外,再没有人会疼她爱她,无论她做错什么,都会原谅她。那个孩子或许乖巧柔顺,但在万贵妃看来,越是乖巧越是用心险恶,只待唐棣退位,对方顺利登上皇位,就会立刻命人杀了她,为亲生母亲复仇,一如《美人话本》中所写那般。

    万贵妃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哪怕唐棣无后,哪怕这个国家失去继承人,哪怕要拉上整个齐国陪葬,她也要一辈子风风光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允许任何人来破坏她的幸福。

    这一场殿试真是风波不断,殿试尚未结束,皇帝就先行离开。

    不久之后,御林军整装待发,马蹄声急,扬鞭策马,大队人马冲出京城,朝着城郊的一处茶庄奔去。

    那是一座幽静清雅的茶庄,四处都是绿葱葱的茶林,早间日头如火,十几个茶农戴着草帽,点缀在茶林之间,夜来雾起,淡淡如云烟般缭绕在茶林间,宛若仙境。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故事里的主角,实际上却不过是烘托主角的配角。”天机踏夜色而来,犹如送葬的渡鸦,望着眼前的老人,平静道,“你说是不是?”

    青衣老人缓缓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刚毅耿直的脸。

    倘若李溪川在此,一定会吓一跳。

    因为眼前这老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当年的顶头上司,太医令石青山,只因不肯跟万贵妃同流合污,为她献上避孕药和堕胎药,故遭她百般折辱,又遭李溪川排挤为难,最后不得不提前告老还乡。

    只是他怎会跟天机混在一起?

    若这两人是一伙的,天机为何舍他不用,反要用李溪川这小人?

    “一切都在大人掌握之中。”石青山微微一叹道,“李溪川恐怕永远也想不到,他那场富贵,其实是老夫送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