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宁雁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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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女人也婉娜福身,别是柔情绰态:“珮珍见过夫人,冒昧叨扰,请夫人责罚。”

    “姐姐”“妹妹”什么比上个世界的“哥哥”“弟弟”还“雷”,鸡皮疙瘩简直起了遍身……以中叔晖的城府,绝不至于随随便便就暴露了真实情绪。

    不过嘛,既然让他不爽了,当然得立马怼回去啊。

    青年嘴角微弯,俨然一副高贵端庄的正室风范,薄唇轻启,含笑道:“妹妹们多礼了,何谈什么怪责……”

    ——被“雷”的次数多了,便淡定了。姐姐妹妹的,也没什么难以启齿。

    中叔晖忽是话语一转:“但二位既是有心,我便也不宜劝说,就禁足半月,抄写佛经三部罢。”

    两位女性显然没想到“夫人”竟是这般反应,请罪之词不过是故作姿态,不成想对方如此耿直就真罚了。

    ——经历了乱到能吃人的末世,又在女人为尊的世界生活过良久,中叔晖最初作为男人的那种“好男不跟女斗”的态度,早被他自己吃光了。

    何况,怜香惜玉,起码也得看对象吧。

    眼前两个女人,也算是导致原主死亡的凶手了。

    尤其那看起来温柔小意的珮珍,她原是宋隋珠贴身大丫鬟,原主最是信任她,不成想留下了一个祸害——无论是多病的身体,还是生产时的凶险,以及爱子的夭亡,都有这个女人的手笔。

    剧情里,宋隋珠在侯府“宅斗”的主要对手就是这两个女人。

    如果说,原主对妍夫人是你死我活的态度,对珮珍则恨不得生啖其肉、渴饮其血!

    当然,客观的说,“宅斗”即是斗,自然有胜有败,输了不过技不如人,要怪也怪宋隋珠自己,无识人之明,确是有眼无珠了……可很多事,不能单纯地一概而论——便是原主真的“活该”,中叔晖顶替的是宋隋珠,他为什么非要站在另一方的角度看待问题?

    既是对手,甚至说敌人,他可不会因为那是弱女子就手下留情。

    言归正传。

    妍夫人根本没想到对方竟不按常理出牌,本来完美的笑容一下子皲裂了:“姐姐真爱开玩笑。”

    中叔晖淡然道:“不,我不爱玩笑。二位若无要事的话,可以回院抄经书了。”

    “夫人……”

    “对了,”没管那珮珍想要说什么,青年微微一笑,“此先我因病在身,无力分神掌管府上杂务,倒是辛苦妹妹们了,现今我已大好,便不必再烦劳大家了。”

    妍夫人与珮珍又僵了僵。

    不过这一回,两人反应丝毫不慢。

    于是中叔晖有幸目睹了一场精彩绝伦的“变脸”大戏。

    妍夫人捏着帕角,已然泪水涟涟,其神伤怨,其言情切:“可是姐姐觉得妾哪里做得不对,妾愚钝,还请姐姐指明。”

    中叔晖摇了摇头:“你没哪里做得不对,也不愚钝,就是记性不太好。你二人一进我这屋,便口口声声请求责罚,我不过是不忍拂了两位妹妹一片赤忱之心意。”

    “夫人乃当家主母,威仪自成,若要责罚妾等,何需什么理由,”与妍夫人的“情深意切”不一样,珮珍又是另一种风格,大概是……我见犹怜却不失风骨,“妾等甘心情愿领了夫人的好意便是。”

    中叔晖欣慰一笑:“妹妹能明白便好。”

    珮珍的话显然不会就此结束:“只有一事,妾等不敢轻许。当日侯爷担心惊扰到夫人静养,再三嘱咐妾等替夫人分担侯府杂务……不能有半点驰废,妾等诚惶诚恐,如今哪敢再以庶务烦劳夫人,若是侯爷知晓了,怕又得为夫人心疼难安了,妾于心何忍……”

    渣男会为宋隋珠心疼难安?真是睁眼说瞎话。这一通话,不过是在提醒不受宠的“夫人”:管家的权利不还你啦,要不然我就跟侯爷告状啦!

    可惜,此“夫人”非原夫人。

    弯弯绕绕了大半天,全是轱辘来轱辘去的废话,中叔晖十分不耐烦,果断拍板,表示他拿定了主意,侯爷那他会去沟通的,你们赶紧地回去闭门思过抄经书吧。

    面对直来直去、懒得宅斗的“夫人”,宠妾爱姬们一时拿不准态度,最终灰溜溜低“被送”回院子了,毫无办法,只能暂且忍一忍,待侯爷回府再说。

    ——谁让夫人是当家主母呢!再不受宠,只要她还没被休弃,强硬地端起姿态,妾室们在明面上只能乖乖地低下头。

    至于过后侯爷出面……

    “正妻”与宠妾们:呵,拭目以待。

    怼完了妍夫人与珍姨娘,又处置完一些下人,中叔晖又闲极无聊了——管家权的收拢还需几日之功,不急于这一时——便叫来女儿,让她与捡回来的“白子”互相认识一下。

    怎么说,两人是亲兄妹,同样被父亲忽视,母亲也都亡故了,算同病相怜,各自也能有个伴,若相处得融洽,日后也算相互有个照应……毕竟,中叔晖不会一直留在侯府,等了却了宋隋珠的执念,他就离开。

    想法很好,实际情况远不如理想那般。

    中叔晖倒是推断得出男孩儿的态度——毫不意外,他根本不在意什么亲妹妹,全然一副漠视的态度……兴许看在自己的情面上,总算不至于出现女孩儿一进入半丈以内就直接发起攻击的情况。

    没想到的是玉姝,这段时间,中叔晖日日抽空教导她,其人神气变化了不少,性情也在悄然改变,尤其胆子大了许多。

    不成想,她明显有点畏惧新认识的哥哥,一副随时要敬而远之的态度——中叔晖想,可能是这个世界的人天生就对“白子”审美无能。

    玉姝态度之明显,以男孩儿的敏锐,不可能察觉不到,却从头到尾没多看她一眼——也不知道是不在乎,还是早习惯了别人异样的眼光。

    他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中叔晖身上,对方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简直像是没断奶的幼崽。

    于是,场面有些好玩。

    经过一个月的相处,玉姝明显也有些喜欢亲近“母亲”,所以下意识地想要靠得近一点。

    可一旦女孩儿离中叔晖近一点,就会得到男孩儿吝啬的一瞥——冷冽的眼神,配着罕见的蓝眼睛,足具威慑之力,险些没把小女孩吓哭了。

    中叔晖看着两个孩子的互动,觉得十分有趣,看到男孩儿故意恐吓女儿时,出手轻敲了一下对方的脑瓜——这小鬼的占有欲也太强了点,看着冷冷清清的性格,实际上霸道极了。

    被敲打了的小鬼立即收回视线,对中叔晖的警告,既不生气也不担心,反而又抓住了对方的袖口,靠近蹭了蹭。

    中叔晖失笑。就算小狼崽子,那也是崽子嘛,黏人还爱撒娇。

    玉姝怯怯地瞄着男孩儿,有些羡慕——母亲几乎不会与她有肢体上的接触……是因为更喜欢男孩吗?

    还不太知事的小女孩当然不知道此哥哥是哥哥,不过却不是“母亲”亲生的。“母亲”亦非更喜欢男孩儿,不亲近她只是男女有别,避嫌罢了。

    中叔晖感觉到女儿的目光,看了过去——他到底不是女人,没那些纤细敏感的心思,不可能完全清楚女儿的想法——无大碍便没想太多。

    倒是突然发现一个问题,他低头看向男孩:“小鬼,你有名字吗?有就点头,没的话……不如我先给你取一个?”

    男孩儿默然片刻,缓缓地摇头了——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回应别人的话语,虽然还是不开口。

    中叔晖笑了笑。

    以他之见,小狼崽子不过是因为过去没有可说话的人,又没有刻意练习过讲话,才会暂时变成了“哑巴”——以后自然会好的。

    回到起名字一事上。

    男孩儿不好表达意见,中叔晖只能自己拿主意,沉吟半晌,道:“也以玉为名如何?”

    男孩儿眨了一下眼。

    中叔晖略作解释:“宋家儿女,皆名以美玉,或是名中含玉。”

    譬如隋珠之名。而玉姝名中带玉,也是原主有意为之。

    中叔晖沉思了片刻,想了好几个名字,自觉不够好又否决了。

    良久,青年终于又想到了一个:“便唤荆虹如何?”

    男孩儿微微睁大眼睛。

    中叔晖隐约察觉到他的疑惑,余光又看到玉姝好奇的神色,含笑解释:“荆虹即为和璧,便曾埋辉于石,终得理其璞,化为至珍。”

    他有预感,这个小狼崽子,若能得精心教导,没在半途夭折的话,必如玉中和璧一般,终有一天,蒙尘得除,名扬四海,甚至传颂千古。

    男孩儿——不对,他有了正式的名字了——荆虹听了中叔晖的话语,一直如死水般没有起伏的眼神,渐渐漾起了微波。

    蓝眼睛其中流动的光彩,耀眼夺目,明亮得得令人惊心动魄。

    十分漂亮。

    连中叔晖都被惊艳了一把,下意识地又在小孩额头上轻弹了一弹,暗自嘀咕:小小年纪的,学什么不好,学人闷骚干什么。

    “心情很好嘛,小红同学。”

    荆虹显然理解不了中叔晖的调侃之意,心情却更好了——他喜欢与对方这种亲近的感觉,心里满满的暖暖的,就像……

    就像之前吃的贵妃饼一样让他觉得充实。

    不由自主地就有了一种想要表达出来的急切。

    “木……”

    中叔晖一愣,讶异地看过去:“你终于舍得开金口了啊,小鬼……你想说什么?”

    荆虹再度张嘴,嘴唇动了动,再度发出了艰涩的声音:“木……”

    饶是中叔晖自觉智商不低,也猜测不出他想说啥。

    小孩反复尝试了几次,终于勉强说出了他想要说的话——

    “木、母……母亲。”

    中叔晖:“……”

    ——恭喜,他再次喜当妈啦!

    ——贺喜,也算是“儿女双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