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古城厚味

载酒问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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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赛结束,耿哲躲开热情的观众,逃回到宿舍,舍友纷纷向他表达祝贺。陈有财擂了他一下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耿大学士初赛表现完美呀,真给我们班我们宿舍争气。下午干啥去?”赵有志合上一本书,问耿哲道。

    “耿哲下午肯定要陪美女呀,对吧?”李大奎调笑起耿哲来,上次比赛结束,耿哲就和溪涧散步很久。

    世界上比光速更快的就是八卦的传播速度,耿哲和溪涧也没有发生什么,却似乎成了公开的秘密,宿舍夜谈的话题。

    “不陪美女,陪你们。”耿哲把一本书扔到床上。

    “啊?陪我们?这……够兄弟。那咱们去干啥呀?”李大奎一半惊喜,一半疑惑。

    “陪我去逛逛城墙和钟鼓楼吧。”耿哲说道。对这两个地方,他一直心生向往,那是历史的记录,经历过千年风尘。

    “好啊。”李大奎说道,接着赵有志也说:“好。”

    “耿哲比赛全对,祝贺啊,可今天下午逛街,我就不去了吧。”陈有财说,给耿哲使了个眼色。耿哲知道他不好集体活动,但还是说:“可能,可能是我没说清楚吧,逛完钟鼓楼和城墙,咱们惠民街吃羊肉泡馍去。我赚到钱了,我请客。”耿哲说完露出得意的微笑。

    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惊喜,陈有财瞪大眼睛,然后一跃老高,李大奎则过来摇晃着耿哲,嘴里念叨着:“是真的吧?是真的吧?”赵有志则已经开始换起了衣服:“我中午只吃了一碗稀饭,我就知道有好事儿等着我,果然,好事儿来了……”

    天气晴好,青春年少。

    初赛大捷,就该出去透透气。如同古代读书人那般,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秋末的北方,没冷扎实,下午还泛上几丝热气。天高而蓝,气清儿透,落叶枯萎了一半生命,融进泥土,老树残留下几片叶子,坚守尊严。等车的人不多,生命不需远行,坐地即可参禅,公交车很慢,很久一辆,像时代的发展,司机说话冲,西北汉子的脾性,催乘客上车下车坐稳扶好,透着火气,什么也等不及。车很颠,四个青年在车上谈得真是正儿八经的理想和人生,他们幻想着自己的未来,是一天可以吃四顿羊肉泡馍的日子。他们知道,这辆车肯定开向天堂,而不是相反的方向。

    西平是古城,坐地几千亩,核心区有明城墙环绕,城中心钟鼓楼伫立,边上现代建筑还没有纷纷拔地而起,来挑战这些老家伙的权威。

    逛完城墙,几人逛鼓楼,耿哲发怀古之幽情,遥想当年,就是谁谁谁在这儿干了什么什么…………

    耿哲还在遥想着,周秦汉唐,可边上李大奎有些站不住了:“喂,耿哲,你这文人情怀还没够了呀?还没骚情够么?”

    耿哲知道他心里惦记着羊肉泡馍,于是也想为自己怀古之思而耽误了兄弟们的口腹之欲,说道:“走着。”

    鼓楼往北,一街向东如牛肠,号惠民街,凝聚西平小**华,臊子面、羊肉泡馍、胡辣汤、肉夹馍、粉汤羊血、粉蒸羊肉,西北风情,不精致,但足量够味解馋耐寒。路边摆摊有酸梅汤、红枣雪梨汁、柿饼等甜品,一些老人,摊开粗布,上面码着很多古乐器,他们手里拿着埙,吹着也不知是过去还是未来的歌……

    四人在老米家泡馍店站定,排队拿号,四人都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

    终于,队伍越来越短,还有一个人,就能拿到号了。

    但那人畏畏缩缩,来来回回,老不付钱。

    老板等不及了:“钱没带够啊,那就下次来吧,后边的师傅还等着呢。”

    那男的摸来摸去似乎还没摸到钱,有些心急了:“丢了,找不到了。肯定是刚才公交车上碰见扒手了……”

    老板不理他:“下一个,下一个……”

    “差多少钱啊,我给补上吧。”耿哲道,他看这人的样子,忠厚老实,不像骗人。

    那人很感激,说道:“好,就几毛钱,你补上,留个地址,然后我肯定还你。或者,一会儿……”

    “你们自己的事儿,跟我没关系,反正快着点儿,后面人等着呢。”老板颇不耐烦,拿着牙签儿剔着牙,说道。

    耿哲拿出几毛钱,塞到那汉子的手里,说道:“大哥,尽管拿去用。”

    那人倒也实在,拿过钱,就过来一把抱住了耿哲,衣服上的油味儿让让耿哲有点发呛,那人一口方言地说道:“好兄弟,多谢了。”

    前面的汉子付完钱,便是自己兄弟几人的泡馍,耿哲也付过了钱,领了大瓷碗和两块儿馍。

    正宗泡馍的吃法,是自己拿大碗领了两块馍,然后到座位上掰成小疙瘩,掰好后,将碗送到后厨,领了牌子,等馍,这一掰一等,好多时间就杀过去了。好多西平人的人生大事儿,就是在这掰馍与等馍的间隙商量出来的。

    这是地道的吃法,然而李大奎、赵有志这几个人可等不及,掰馍的速度很快,掰完了一溜烟儿小跑就去后厨排号去了。此时他们眼里只有泡馍,不问其余,中途走过几个美女,都熟视无睹。食色性也,食的欲望更强,还是色的欲望更强,因时因地而宜,有时还真不好说。

    等了好一阵儿,闲聊都没有心思,终于泡馍来了,油亮的汤,肥厚的肉,火红的辣子,翠绿的香菜末,美味,地道,讲究。

    那三人吸溜吸溜也不顾腾腾热气,就吃了起来,烫得上下嘴唇分家,也舍不得扔下筷子,耿哲也就不讲究了。脱掉外套,大吃一顿,这阵仗,谁还讲究吃相?

    羊肉进入嘴里的感觉,实在难以形容,先是调皮地释放热气,在嘴里翻了几个个儿后方才老实下来,接着碰撞牙齿和舌头。咬嚼时仿佛不是肉,而是糖果,轻轻地化成汤汁儿融在嘴里,流进胃里。

    一片羊肉后,兄弟几个才终于敢确定自己真是吃到了羊肉泡馍,而不是在梦境里。接着倒入辣子、香菜,耿哲不好辣,没放辣,被几人调侃为不正宗的吃法。香菜的清香在浓郁的汤汁里隐没,偶尔凸显带给人一股清爽。拨开糖蒜,露出洁白的蒜瓣儿,入口酸甜,清脆解腻。小块儿的馍和粉丝也往嘴里扒拉着,这些汉子,仿佛都饿了几十年……

    快吃完,兄弟几个才有了人打了个饱嗝儿,感到猪八戒吃人参果之憾:“吃得太快了,我还没好好品味呢。”

    此时那个排队在他们前面的汉子也吃完了,一抹嘴,走过来,说道:“兄弟,多谢你了,跟我走一趟吧,去我家,把钱还给你。”

    “哦好吧,你在哪儿上班?你家在哪儿?”耿哲也擦擦一嘴油沫子,问道。

    “我上班的地儿啊,算是在文联吧,我也住那附近。”那人抬头看天,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