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5章 :丞相有女初长成,花朝曲名动五洲(小番)

吻我以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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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文书那呆子到底有没有自己的原则!!!

    宇文书那呆子到底有没有自己的原则!!!

    宇文书那呆子到底有没有自己的原则!!!

    重要是事情说三遍!

    宇文书那个坏人,居然就那么轻易答应了哥哥的请求。而对自己,嘴巴硬的跟晒干的牛皮似的!洛笙歌想着,心底越来越不舒服。

    当洛笙歌与宇文书出酒楼的时候,洛笙歌看着人来人往,撅着小嘴,撇了一眼自己旁边的宇文书。哼了一声,抬手点着他的肩膀抱怨道:“你真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

    宇文书没有说话,就盯着洛笙歌,然后拿出手上的玉佩,说:“你那红穗那头,可抓紧了。”

    洛笙华拿着玉佩的红穗那头,然后一把抢了过来。她闪躲着宇文书伸过来抢的手,看着那枚雕刻着桃花的羊脂玉佩很是喜欢。这等宝贝,洛笙歌还是第一次看见宇文书拿出来。

    她死死地握着,瞬间放进自己的怀里。两手交叉抱着自己的肩膀,得了便宜一般地得逞笑容:“呐!这玉佩拿着多没用啊。”

    说完,洛笙歌用小指勾着宇文书的小指,紧紧的扣住:“勾住我啊!”

    “嗯。”

    洛笙歌拉着宇文书一路飞奔,小小的身躯很容易在人群中穿梭。以着此等优势,洛笙歌拉着宇文书,轻轻松松地来到高台的十米开外。

    她用渺小的身躯挤进人群,殊不知身旁的宇文书一直为他挡开挤过来的人群,她才得以如此轻松。

    因为花神必须是未嫁娶的女孩,所以各个妙龄少女在高台上。以各色鲜花为主题,或吟唱,或舞蹈,或奏乐,引来阵阵欢呼。

    那喧闹的感觉,让洛笙歌心底很是满足。洛笙歌喜欢人多的地方,喜欢热闹沸腾的感觉。

    因为她是丞相的贵女,自然从小被人簇拥着。让黑夜来临的时候,周围都是黑色的。洛笙歌不喜欢那样寂静到,只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感觉。

    她紧紧的贴在高台的壁上,兴致高强地昂首看着台上表演。周围弥漫着各种味道,人的汗臭味,台上花朵的香味,女子脂粉的味道。这些味道交杂成一种奇异的香,这让多年后深宫里的洛笙歌在某日深夜深感怀念。于是,便在明月高楼下,月满宫殿前,弹创了一曲《月上》流传整个五洲。

    此时且先不谈,看一看此时此刻的花神选举的规则。

    花神选举,顾名思义,自然是与花有关。每个少女的才艺展示部分,必须要跟鲜花有所关联。当所有即时报名的少女表演完,台下的观众都会头上鲜花得以支持。

    这类事情,自然是最先上台的最好。

    当然,也有多数老观众,参加了不少次花朝节的。都抓着手中的鲜花,迟迟未放手。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个的人所给的惊喜有多少。

    鲜花的枝数会按照少女们表演完,有专人用花篮收好,递给那个少女。让她最后将花朵的枝数,现场数出来。

    若要说,鲜花的盛况在什么时候。

    那定是司马家的大小姐,司马明月上台的时候。

    她腰肢纤细,盈盈不足一握。动若岸上扶柳,静若风吹薄纱。她一身素色长裙,长长水袖若流水一般应留婉转。

    那一枝枝鲜花,飞上天空,落在她的发上,她的周身。因为她的旋转而带动了周围的风,花瓣随着她的动作而飘缭。

    所有人都在惊叹,而台下的洛笙歌却反常态地拉了拉勾着手的宇文书,道:“美则美矣,可那舞姿花哨,虽绚烂至极,细品却卓然无味。”

    她摇了摇头,深表遗憾。

    旁边的人正在呐喊,投完鲜花手里空空。那人双手抱胸,虽是一身单色衣装,但从他所传的舒适衣料来看……家境必定是个殷实之人。

    他负手而立,身后是五六个仆从拦着拥挤的人群,因此,他的周围很是空旷。并没有因为人潮而摇摇摆摆的如同河里飘摇的水草。

    他眉眼看起来很是俊朗,一双剑眉入鬓。五官虽未长开,但他眼若灿星,鼻梁高蜓,已然是一枚美少年。

    他看了一眼洛笙歌,嘲讽道:“你可以,你去啊!”

    洛笙歌一听,嘿,居然第一次有人用如此挑衅的语气跟她说话。她立马不服气了:“去就去!有什么了不起!”说完,她拉着宇文书去报名。

    殊不知,后脚便挤进人群,手里捧着一大堆花的司马明炎走在那个美少年的旁边。他将手里的花全数给了那个少年,自信地说道:“吾妹的舞,在此次之后,必能名动京城!”

    “动京城后,可记着不许再贬低那个丞相家的女儿了。”美少年一边说着,一边无意地往台上丢着花朵,边对身旁的司马明炎道。

    “为什么?听说那家的女儿很是讨厌你呢……!”司马明炎很是不理解,自己的妹妹如此优秀,还不如一个只知道玩的丫头?

    “那丫头虽然贪玩,但是她确实弹奏弦琴的的确确出众,去年桃花宴我虽没有听到,但是她对琴艺天赋异禀,想来确实是出色的。那丫头虽然倔强,但是那不服输的精神也是你我该学习的。”美少年说到嘴里的那丫头的时候,嘴里难免的笑意。

    他口中的丫头,此时此刻正在理所当然地让宇文书掏钱。

    洛笙歌让宇文书报了名,便跨着大步走上台上去。

    因为从小就见过很多人,迷迷茫茫地对每个陌生人都会笑的灿烂。这是她的识面,所以即使台上那么多人站在那里,她一点都不会怯场。

    台的正中央,有一架弦琴摆在那里。因为之前并不缺乏弦琴表演,所以对她的表演,许多人都不抱期待之意。然而,洛笙歌并不会去看那些兴致已经疲累的人们。她对自己的曲子和弦琴的表演天赋很有自信,即使司马明月是到最后才去表演的,而且赢得了如此多的花朵,怕是之后怕是观众手里,也没有多少花可以投了。

    嗯……洛笙歌当时并没有想到这些,多年的教养让她十分平静地端坐在那里。

    等她用随身带着的帕子擦了擦弦琴,便从容地将手放在琴弦上。轻拨丝弦,洛笙歌开始弹奏五洲名曲《桃花尽》。

    据说,这首歌来自红南国最富盛名的“桃花山庄”的庄主:公子十七舍。

    并且是在他五岁时,红南一年一度的“桃花节”上所弹奏。当时一曲名动五洲,“桃花山庄”的名也就如此盛名出去。

    洛笙歌开始拨动琴弦的时候,想起自己的教导师父告诉自己。

    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专心。特别是弹奏弦琴的时候,最终要的三点便是:静心,手稳,专注。

    任何事情都不能缺少专注。

    洛笙歌闭眼细细感觉此曲的精妙之处,心底更加不觉悲哀。

    她生*花,后院就种了许多桃花树。此时此刻,那花开花落顿时出现在眼前,那夏日即将到来,那飞舞的花瓣更是让她不觉难受。

    她本*吵爱闹,那时父亲拉着自己的手去太傅那边,一个学堂一个学堂地带她走。父亲告诉她:“若你喜欢学哪样,便拉着我停下来。”

    看着洛笙歌乖巧地点了点头,父亲又补了一句:“若想好学哪个,必不许中途而废。”

    “若中途而废呢?”

    “那就以后越长越难看,没得吃糖葫芦。”

    洛笙歌觉得自己的父亲着实的狠,不过也因为如此,自己才能够学得弦琴。

    她闭着眼,心底早已经知道弦琴的每根琴弦的位置在哪里。也知道,手指应该如何弹奏才好看。

    弦琴这个物事,早已经是她生活,甚至生命的一部分了。

    也正因为她闭着眼睛,才没有看到她的周围早已经被鲜花围绕。一大朵一大朵的鲜花随着河岸上的微风落在她的发上,她的肩上。那细嫩的花瓣,划过她的脸颊,飘飘摇摇的摆在她的裙摆。

    公子十七舍演奏完《桃花尽》之后,人人称道他的曲子:一曲桃花尽,触到了谁的愁肠。

    而洛笙歌却将此曲弹奏出了另外一种方向。

    知道好多天之后,洛笙歌才听到此句话的另外一个版本:丞相有女初长成,花朝名曲动五洲。

    据说,她弹奏的时候,许多人将台上,路边装饰用的鲜花都拔了投掷上台。更有甚者,卖了京城卖花姑娘篮中所有的花,供人投掷。

    当洛笙歌一曲毕了,只感觉自己被鲜花环绕。若要说自己是怎么被人所看不见的,那一定是被花所埋了的。

    洛笙歌一站起来,满裙的花朵更是让她跳了好久才全数抖落。而那时,洛笙歌望着周围的花,心里还惆怅着这一定得数到明天,自己数的口干舌燥也数不完啊!

    嗯。

    这场比赛的胜者自不必多说,洛笙歌心如所愿地当上了此次花朝节的花神。

    她踩在高台上,被人举着。她穿着鲜艳的粉色衣衫,旁边的姐姐们拿着花篮,抓着花瓣撒向她。

    这应该是洛笙歌最满足的一天了。

    因为在这一天,她被全京城的人所簇拥。这一刻,她好像许了很久的愿望实现。

    洛笙歌不经意之间抬头看到了满天繁星的天空,那闪烁的光芒,好像也在为她鼓掌。

    此时处于欢欣的她,殊不知,在酒楼里,她所预定的楼的旁边。一对夫妇,妻子靠在丈夫的肩膀上。妻子用手肘碰了碰丈夫,语气兴奋不已:“这个姑娘不错,有潜力,比上一个只知道穿丧服的姑娘好多了!”

    洛笙歌被举着绕了整个皇城一圈,最后回到原处。没曾想,那举着人因为体力不支,一个不留神送了手。

    她当即从高跷上掉下来,这是所有人都意料不到的。可洛笙歌没有意料到的,却是一个尽是白衫的少年不知从哪里飞了出来。

    白衫少年墨色的发半散半束。若是要洛笙歌说出他最出彩的地方,便是那少年潋滟桃花色的眼睛了。那种特殊吸引力,是洛笙歌从未见过的。

    他横抱着她,轻轻落在人群的外围。然而,两个人这样的动作并没有维持太久,因为他们很快就被人群包围住。

    那白衣少年笑的温和,洛笙歌觉得从来没有人对她如此温柔地笑过,他对她说:“没事吧?可吓着了?”

    “没事没事!”洛笙歌摆了摆手,看着那白衫少年正要走,洛笙歌急忙叫住,道:“那个……你救了我,我请你吃糖葫芦吧!”

    白衫少年一个回眸,洛笙歌都觉得他惊艳万分。

    少年摆了摆手:“不用了!”

    “要的要的!”洛笙歌一把抓住少年的袖子,嘻嘻笑道。

    此时,洛笙歌看好看到卖糖葫芦的小贩,正想喊着叫他过来。没曾想,转眼一看,他手上拿着的满是糖葫芦的棍子上已经没有糖葫芦了。

    洛笙歌看着少年的瞳眸,道:“呐,你明日卯时在白玉桥上等我,我请你吃糖葫芦。”

    看着少年不说话,洛笙歌一手拉着袖子,一手握着她的手,笑说:“呐,就这么说定了啊!”

    少年似乎想说些什么,突然宇文书冲了进来,满头大汗:“丞相大人叫你快些回去!”

    “啊?!”洛笙歌听了只得拉住那个白衫少年,将怀里从宇文书手里抢来的玉佩给他:“明日未时,在离这里不远的白桥等我,我请你吃糖葫芦!”

    说完,也没等少年说话,便与宇文书走了。

    因为洛笙歌做此事的时候,是背对着宇文书的,所以宇文书并不知道,自己的玉佩就这样,非常轻易的,就给送了人。

    这将成为,此后他与他与她,那不深不浅的羁绊……

    题外话:

    (づ ̄ 3 ̄)づ两更8000字,希望宝贝儿们喜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