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朱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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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的姑苏城,经过短暂的沉寂期,愈发繁荣起来,无非是因为江湖世界无垢山庄,其庄主已隐隐有江湖第一人之称,姑苏城中人,大都以此为荣,许多外来侠客,也十分仰慕连庄主,有的更是打算长居此地。

    只因无垢山庄十分讲江湖道义,其庄主为人正派,对宵小的压制力极强,在姑苏城中,就连关中的大盗,基本也是不敢轻易作案的。

    “客官,您的酒。”酒馆伙计嗓音雀跃着递过两坛酒。

    对面是一男一女,粗布衣裳,瞧起来穿着十分普通,但身为酒馆伙计,自忖看人方面还有一手,认为那男子身形壮硕,双目明亮,说不定是习武之人。而那女子更是了不得,半张脸上虽捂着头巾,却显然皮肤细腻,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

    这两人,住在此处许久,却都不该是普通人。

    至于酒馆伙计是否默默在心中,导出一部穷武者和富家千金的爱情故事,这便不可得知了。那男人领了酒,大约心情不错,又在店中点了些吃食,和女子牵手坐在一处等候。

    若今日有沈家之人瞧见这男女二人,尤其是这女子遮掩的面目,一定立即就能认得出来,女子便是沈璧君。而男子自然就是萧十一郎。

    却说萧十一郎与沈璧君接触不久后,或许真是天意不可逆,不过短短一段时间便已定情,随后两人逃离沈家,便隐藏身份定居在姑苏。

    为掩人耳目,沈璧君出门时便常常将头巾遮在脸上,萧十一郎也仔细刮掉满面浓胡。说起来他年纪也还未至三十,往常打扮太过老气,挂掉胡须后便显得格外年轻,尤其是双眼明亮,看起来也略有几分英俊,这一番改变成功脱离沈家实现,得以一路前往姑苏。

    选择姑苏也是有原因的。

    其一是因姑苏距离济南太远,远到沈家之人也不一定能查到此地,再者,姑苏城中有江湖第一世家无垢山庄,那连庄主坐镇此地,沈家若有所行动,也不能大张旗鼓,反而会慢慢来,这样若是沈家知道他二人行踪,他们也有逃脱的时间。

    其二是,连庄主此前已决然推拒掉和沈家的婚约,自然不会对沈璧君有何想法,就算知道他二人私定终生逃到姑苏,估计也不会伸手去管。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句,即使连庄主有心帮沈家一把,最近几日也恐怕没有时间。只因无垢山庄已接连几天高高挂起红绸和灯笼,坊间也若有所觉,开始流传起连庄主即将娶妻之事。

    “据说连庄主娶得,正是他传闻中的那位未婚妻。”作为土生土长的姑苏人,对于无垢山庄这样的本土势力,消息还是比较灵通的,酒馆伙计见萧十一郎问起,便自觉与有荣焉,滔滔不绝讲到连庄主的未婚妻,“说起来,我有一日还曾见过,长得很是好看,都说连庄主未婚妻,比那沈家小姐容貌更胜一筹,我看绝非虚言。”

    “原来是连庄主要娶妻,难怪姑苏这一段时日这般热闹。”另一处桌上有人笑道,“听说江湖六君子有大半都赶往姑苏,连看破红尘、打算出家的朱泉公子也不日赶来,我等还以为有何盛事,特意来瞧一瞧,没想到还真是不得了的盛事。也不知我们这些人,可讨得一杯喜酒?”

    萧十一郎这时想到以前随风四娘夜探无垢山庄时,恰巧见到的那使绸女子,容貌在月色下看不清晰,即便如此也令人颇觉惊艳,当然更为引起他注意的,是对方的武功。那武功奇妙的很,也十分厉害。

    沈璧君听闻花姑娘的消息,也难免默默一叹,当年大家还曾在祖母寿宴聚会,于沈家后院小花园中相见,各有风华。没想不过两年便已物是人非,她如今与萧十一郎四处躲藏,而对方已与连庄主即将成百年之好。

    听说早在一月前,无垢山庄便总有匠人出入,据说连庄主将内院中一处居所,全以暖玉铺盖。众人皆认为连庄主财大气粗,开始败家,但或许别人不知此事缘由,沈璧君和其他几位参加过沈太君寿宴的女子,是完全猜得到的。

    这居所,只怕是为花姑娘所建。

    花姑娘时常穿着极厚的衣衫,大约身体极弱,也十分怕冷。暖玉虽然昂贵,却难得十分温暖,在冬日里更是温度适宜,若是人穿的厚些,在这样的屋子里,只怕待久了还要出汗。

    连庄主真是费尽心力。看得出连庄主对这位妻子,十分用心。想必对方在祖母寿宴中的话全是真的。

    沈璧君这时也心觉有些羡慕,毕竟这样疼爱妻子的男人,就算是普通人,也该令女子心中喜欢,更何况这人并不普通,还是少年英才,江湖第一世家的家主,这些光环之下,许多年来,早已令女子趋之若鹜。沈璧君倒也不嫉妒,她微微一笑,已将被萧十一郎握住的手攥紧了一些,至少身边也有人愿意为她付出许多。

    她想这么多,不过是有感而发。

    姑苏城中人大都喜气洋洋,然而对于这门婚事,也有许多人不喜。这酒馆再往前一段便是无垢山庄,此时有一桌的女侠听到众人低声讨论此事,其中一人顿时小声不满道:“那女子有甚么好的,也不知用了何种手段,竟能让连庄主来娶她!”

    “师妹,噤声!”她师姐皱眉,冷声呵斥。此刻在姑苏境地,莫非师妹还当是在师门一样吗?

    “师姐,我所言有何错?那女子分明一无背景,二无身家,还不知是哪里的小门小户养出的,如何配得起连庄主?我不服气!”她师妹原本只是发些牢骚,未想师姐这样严辞训斥,叫她有些挂不住脸,声音越发大了起来。

    只是她话音未落,街上便有一队人马排街而过,清楚一大块空地。

    无垢山庄的护卫跨坐着披带红绸花的马匹,远远地从清空的街道,向着无垢山庄的方向缓缓而行。当先便是一位红衣人,众人瞧着他神色温润,贵气逼人,眉眼更是说不出的俊朗。即使从没见过连庄主之人,此刻也猜到这红衣人的身份。

    从来只听说,连庄主善穿白衣,太过完美,更像谪仙人。但如今对方成婚之日,眼见其唇角上扬、一身大红锦缎衣衫,目色明亮。那样坠入人间的欢愉情绪,竟也让围观之人觉得格外合适。

    “连庄主!”有人呼喊一声:“未想连庄主于今日成婚,宋某竟赶上这样的喜事,恭喜了!”

    接着不少人接连道贺。

    连少主扫视一眼,目中含几分笑意,抱拳道:“多谢!”又提到黄昏会在山庄之外摆宴,请大家喝杯喜酒,顿时又是一阵道贺声。

    “他竟也有这种模样?”萧十一郎站起身,忍不住向外走去,望着连庄主策马而过,目光从他身上一掠而过,稍微停顿一下,但神色间没有变化,似乎不曾见过刮掉胡须的萧十一郎。又或许是认得出,却并不在意。

    萧十一郎只觉得荒谬,在他眼中,对这位连庄主的印象,只停留在对方剑中的杀气,和如幽潭一样看不到底的眼神,仿佛对方心中颇多谋算,正酝酿着足够的威胁。

    他也因此,十分忌惮连庄主,所以在姑苏城中,也习惯性的掩饰身份,生怕被连庄主发现他的踪迹。但就对方停留在他身上那一道目光看来,即使刮掉胡须,做过一番伪装,对方也是应该认出了他。但显然他在对方眼中不过是个小角色,并不如何在意。

    “师妹,那位花姑娘,真是出身小门小户?”此时酒馆中,另一桌的师姐妹,也纷纷走出观看,那师姐向后扫过一眼,随后喃喃道:“我看恐怕不尽然吧。”

    “自然没什么身份,江湖世家从没有一个姓花的,就算势力再小一些的家族,也绝没有花姓之人,可想而知。况且坊间传言,那女子一直身处无垢山庄,说不定连个家人都没有。”她师妹冷哼一声,无意识望着这一片人马。她眼前掠过送亲而来的花轿。

    抬轿的是八个高矮胖瘦不同的轿夫,脚步轻巧,抬起轿来十分平稳。令人奇异的是,这八人或许并不简单,没一人太阳穴都高高鼓起,仿佛内力十分高深。

    但内里高深之人,又怎会来做轿夫?这样一想,众人认为,或许是看花了眼,或者判断有误。

    再看一看轿子前大概是新妇家人的十多个俊逸不凡的少年,她师妹闭上嘴,不在说话。看来姓花的,还是有不少家人的。

    尤其是这些少年,以前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却看起来气质不凡,一举一动颇为优雅,并不像小门小户出身,十分奇怪。

    随后这人马之后,便是许多挂红绸的漏窗马车,这马车每一辆都十分精致,木料上好,其上花纹雅致古朴,刻着“花”字。马车与马车均系在一起,其中大约放着许多抬嫁妆。

    若是两亲家之间离得太远,以马车运送嫁妆也是可以的,这师妹不甚在意,但慢慢的,她神色渐渐凝重起来,随即大惊失色:“怎么这样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