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辉煌之都

贝壳小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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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维九月,序属三秋,林间微风吹走了燥人的热潮,迎来了姗姗来迟的灿烂金秋。

    在哥诺迪亚世界,这也是收获的季节。

    卡贝兹大陆与现实世界温带的气候相似,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只是对比起来时间往往要提前一点,新历的245年直到九月才迎来收获的喜悦,对于农家来说无伤大雅,毕竟只要有收成能养家糊口,怎么样都是好的,可这微妙的延迟,依然让某些嗅觉敏感的人察觉到了细小异样,但他们并不清楚,自己所预感的这一星半点,对于卡贝兹大陆的生灵而言会产生多么巨大的意义。

    所以,某个出身山区小镇的少年,此刻正为了这点滴希望而来。

    暂时告别了家园的格林菲尔德,启程赶往罗德兰王国都城——辉煌城弥尔特。出发时的大队伍,由于姆拉克爵士路途之中的临时受命而暂且分离,两方相约在王城相会便各奔东西。格林他们已经走了四天的时间,眼下的天气愈见凉爽,前行的一行人并不担心盛夏时节那灼人的太阳,反倒是被清晨和深夜的寒意冻得瑟瑟发抖,几个人中,也就只有来自冰雪之地威尔茨王国的萨麦尔感觉良好,挺胸抬头拇指一翘,大有请罗邦人民放心的意思。

    而今天,便是第五日了。

    格林有过乘坐马车在三天内自白石城赶往枯木城的经历,两座城市同样坐落于王国边境,如果把罗德兰王国粗略看成是一个圆,那么两者大概组成了圆的一条劣弧,相对应的弦长距离也略短。格林以那次经历为参照,在某份并不算精细的地图上做了一个简单的勾股定理计算,最后粗略算出时间大约在五至六天,而按照临行前姆拉克爵士所言,从齐尚德领赶往王都也就是五天左右。现在看来,他们的路程已经进入了最后的阶段。

    所以一早上起来,所有人都是一副急不可耐的样子,尤其是艾尔伯特。这位年轻的黑魔导不善骑行,一路奔波吃也没吃好睡也没睡好,现在只求赶紧到达弥尔特城,然后在那温暖舒适的旅店里,沏上一杯烫手的红茶,然后在热乎乎的壁炉柴火前好好睡上一觉。

    “如何?是否比起昨天进步了呢?”

    比起有些恹恹的艾尔伯特,两位年轻俊杰可是精神抖擞。格林自打离开金伦加,一路上和萨麦尔就没停了交流,两人年纪相仿兴趣相似,一方面格林的言谈举止、学识见闻令萨麦尔大为惊叹。另一方面少年领主也有意和萨麦尔结交,于是乎两人一拍即合,很快关系变得更加密切起来。

    金伦加这一次前往罗德兰王国,格林并没有带上许多人,随行的只有艾尔伯特和萨麦尔。就连阿塞西斯都留在了领地内。毕竟在他看来,金伦加领才是他未来立足的根本,单凭豺狼人和蜥蜴人防御力量实在太过薄弱,虽然那位戴着机甲面具的哈维斯塔夏同意了留在金伦加,可惜这是位科研人员而非格林所期待的强大战力,最终只得忍痛割爱,将阿塞西斯和尚未整编的库纳利断剑卫队留在了领地之中。以防备可能遭到的袭击。

    至于领地建设方面,格林虽然带走了艾尔伯特,但也不是特别担心。目前的发展多趋向于领地内部建筑、设备的修复,指标下达,即使是阿尔金都能照办不误,而最为稀缺的人口和资金问题。前者正是这一次格林出行罗德兰的附属任务,后者格林已经交由薇薇安,由其指挥湖妖精收集一些林中香料原产,然后交由莉莉丝售往齐尚德领,以换取一时之需。没有人会否认。香料是一种极端昂贵的物资,在某些地方其价值甚至不下于黄金,而金伦加领外的森林内,正好产有相当数量的香料原产品。和齐尚德的贸易只是前期资金紧张时的周转,格林打算募集一些商业上的人才,好好运作一下金伦加森林内的特产,然后销往内陆地区,换取更为可观的收益。

    “手法已经完全没问题了。”

    萨麦尔牵着马缰,眯眼望了一眼道路之旁的白桦树,树干上面钉着一把飞刀,正中白色树皮的斑驳之处,不由得脸上肌肉抽搐一番。

    “你要我怎么说呢?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检查你的投掷结果,不过还是有种作弊了的感觉呢……”

    格林哈哈大笑,身体抖动的同时还不忘按住趴在自己和马背中间的小狐狸,防止它出溜掉下去。

    “我可是向着你的方向扔的,作没作弊恐怕你心里比我都清楚哦!”

    萨麦尔无可奈何地撇撇嘴,“没办法,谁让你的进步太过惊人呢。先不说我教你掷斧你却用飞刀练习的事,这才几天时间,你都要比我这个土生土长的威尔茨人扔的都要准,你叫我情何以堪呢?”

    格林哑然失笑,只好摊手表示天赋异禀我也没办法——当然他还是作弊了,只不过系统一学就会这种事情,就算是说出来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

    “还不是因为你惫懒,要不是你懒得练习,我怎么可能在几天之内就达到你的水平。”想了想,格林决定还是以一个不太有说服力的缘由进行回击。

    无他,这是牵扯萨麦尔注意力的最好话题。

    果不其然,一提到这件事情,萨麦尔就显得很是无奈,他下意识地摸了摸绑在马匹身侧的两杆长枪,轻轻叹息一声。

    “话说回来,威尔茨既然是以斧武器著称,你又怎么会想到去学长枪?”见到萨麦尔又露出这样的神色,格林终于决定把这个好奇多日的疑问提出来。路上住宿的时候,格林经常会在训练之中和萨麦尔切磋武艺,每每轮到他们以枪剑对峙的时候,格林总会觉得萨麦尔的枪术似曾相识。

    这一点,他在追随神迹的时候可从未有感受到。

    “一开始的时候,我的确是从手斧开始练起的,可成效缓慢始终不得要领,说起来可能也是我天生就对斧类武器不感兴趣吧,每一次握在斧柄上。心里都会有种排斥的异样感,就好像娶了一个你并不喜欢的女人偏偏还要夜夜同床那种感觉一样,那段日子可真是糟糕透了,”萨麦尔并不避讳。他抓着缰绳,双眼放空望向天际,脸上浮现出感叹的神情,“还好,后来的一切多亏了我的老师,要不是他的出现,恐怕现在的我依旧碌碌无为,没准儿也就遇不到你们了。”

    “哦?”萨麦尔的说法让格林好奇不已,他从未想象在追随神迹之中呼风唤雨的萨麦尔居然还有这样的黑历史,“你的老师?”

    “啊。”提到老师,萨麦尔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说是老师,也只是我单方面这么称呼而已,他是不肯认同的。”

    以萨麦尔在威尔茨王国的身份。居然有人拒绝担任他的老师,甚至连名头都不肯接受,这倒是令格林好奇心猛涨。

    于是他睁着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盯着萨麦尔请求他继续。

    “你这家伙,真是没办法……”萨麦尔被格林盯得压力不小,最后无奈摇摇头,继续说道。“老师年纪并不算大,我第一次遇到他的时候,大概也就是我现在的年纪。”

    二十多岁?格林挑了挑眉毛,很年轻啊。

    “那会儿他看上去很是落魄,似乎是独行数月的旅人一般风尘仆仆,我的父亲属于威尔茨少数乐善好施的贵族。所以在家宅附近见到他的时候,就让仆从送了他一瓶烈酒。你也知道,威尔茨那个地方,总是寒风凛冽冰冷刺骨,我们常说在威尔茨无论多么紧急也不能随地解手。否则没等你舒服呢,直接就给你冻成冰柱!哈哈哈……”

    “当时的情况,大抵就是因为老师他穿的衣服并不算多,父亲多半是起了恻隐之心,所以才给他烈酒让他暖暖身子,当时竟然谁也没有注意,穿着那种服装的人却还能够在冰雪间行动自如,怎么可能只是风霜露宿的旅人。总而言之,我父亲一个随手为之的举动,却换来了老师的谢意,他执意要求不能平白无故接受好意,所以作为回报,他教授给我一门枪术。”

    “一门枪术?你的意思是……”

    萨麦尔点了点头,“老师当时问我想学剑术还是枪术——威尔茨可是狂战士的天下,剑可是最被人瞧不起的武器,所以我理所当然地选择了枪术。”

    少年领主毫不犹豫地伸手按住腰间金蓝交织的剑柄,在秋日阳光的照射下晃出一抹刺眼光芒。

    “呃……我道歉。”看到格林的举动,萨麦尔赶忙把后话补上,“那啥,我知道你是开玩笑,不过你总握着圣剑开玩笑我心脏颤悠啊。”

    格林松开手盖在小狐狸身上,让小兽感觉自己手心的温暖,脸上的表情则显得很是遗憾。

    “咳咳,总之,老师教导了我十天,留下枪术的纲要便离开了,而我这一身本领,也正是凭借老师的传承练就,这下你的好奇心总该满足了吧?”

    少年扬着眉毛点点头,“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的老师有没有告诉你这门枪术的名字?”

    “有,”萨麦尔低头看了一眼被裹缠严严实实的双枪,“老师说,这门枪术叫做‘疾风’。”

    疾风?这还真是个大众名字,不过所谓大巧不工,也许越是这种朴实自然的名字其内涵越是丰富呢。

    格林如此在心里想着,倒是解释了萨麦尔推崇备至的原因。

    不过总觉得这名字熟悉得很,在哪里听过呢?

    “打搅两位真是不好意思,不过请你们偶尔也注意一下前方的路。”

    扈从法师有气无力地在后面喊了一句,格林和萨麦尔这才恍然,抬起头望向前方。

    林间小路的尽头,白桦的色彩已然消退,在前方空旷的原野之上,坐落着大大小小的村落民宅,而在其中央,众星拱月一般,有一座高伟的城池巍峨耸立。

    罗德兰王都——辉煌城弥尔特,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