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二章 出发(上)

贝壳小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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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尔伯特最后的嘀咕,并没能逃过格林的耳朵,然而少年公爵早就习惯了扈从法师神神秘秘的过去,虽然诧异于曾经的艾尔居然也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他也依然没有打探清楚的*。

    水到渠成,顺其自然就好。

    没过多长时间,猎户打扮的狼人佐罗,以及格斗家标准形象的贝尔阿朵娜,拎着大大小小数个包裹从店里走了出来。一行人迎上去,从态度生硬的佐罗手里接过每人的补给分配,格林稍微瞥了一眼,干粮饮水物资一应俱全,就连在塔尼亚专用的行走道具都有准备——一种名为沙网拍的鞋底附件,可以增加受力面积,防止行走时脚步陷入沙漠当中,虽热是蛮族独立后才渐渐传播开来的道具,但实用性绝对过关。暗自点头的金伦加领主打开其他包裹,检查了一下其他必备物资,也都是一应俱全,这才满意地放下心来。

    格林抬起头,和艾尔伯特对视了一眼。

    至少在花钱买货的问题上,这两个家伙不仅没耍手段,还颇为尽心尽力,到目前为止,他们都还算是真心实意。

    “那么接下来要去哪里?”采购的第一部分完成,格林明知故问。

    佐罗抬起头,看了格林一眼。

    “……兽栏。”

    .

    塔尼亚的兽栏,等同于人类国度的马厩,其他国家比如恩底弥翁、尼贡等等也有类似的供应处。由于各个国家的地形不同,光是依靠马匹并不能适应全部地形,就像巴伦帝国和罗德兰王国都处于草地平原,纵马驰骋是赶路最佳方式。可一旦离开了国界,踏入恩底弥翁的雪域、塔尼亚的荒漠、尼贡的地道甚至是欧弗的熔岩地,就必须更换坐骑,也就是旅人常说的匹配“脚力”。

    蛮族国度塔尼亚普遍具有戈壁和沙漠两种地形,因此对于脚力的应用也不尽相同。除了最常见的马匹外。塔尼亚还常使用骆驼作为惯用脚力。不过前两者对于荒山地形适应性很差,在崎岖山路上前行,唯一能够依靠的,就是第三种脚力:驼兽,一种长相酷似肉牛、却又和骆驼有血缘关系的强韧生物。

    ——它的诞生或许也是个有趣的话题,但私以为还是略过的好。

    否则至少有两种动物会哭的。

    格林不止一次乘坐过这种行走稳健的脚力。因此希望以此考验两人的诚意。很快,小小的考验就得到两人的完美通过——他们并没选择最贵的驼兽,而是价格次之的一种。

    “为什么不买最贵的?”萨麦尔故意用可以让两人听到的嗓音问道,“你们不是有句谚语,‘一分钱一分货’吗?”

    对于身材敦实的驼兽。小狐狸感到十分新奇,从格林肩膀上跳到它宽厚的脊背兴奋地跑来跑去。驼兽继承了牛和骆驼的温顺性情,只是回过头来,用耷拉着眼皮的大眼睛望了一眼小家伙,感受到视线的泪铃倏然停住,一脸好奇地回望驼兽,静静对视了那么几秒钟后,泪铃忽然低下身子。小爪子轻轻在驼兽脊背上划拉两下,后者就这么选择了对小狐狸的信任,转过头去继续安安静静地吃草料。

    不愧是我家小狐狸。

    欣赏着泪铃和驼兽的沟通。格林满脸欣喜,忽然听到萨麦尔在一旁找茬,只好无奈地纠正:“那不是罗德兰的常用语,那是车韦斯人的谚语。”

    “而且啊,萨麦尔,你决定周游世界的念头真是太正确了——不光是和殿下的相遇。你还真是欠缺经验和知识呢,通常一种商品最贵的部分都并非质量最优。而是供给富商或者贵族以彰显身份的奢侈品,换句话说就是中看不中用。这可是最基础的常识哦。”艾尔伯特一只手抚在驼兽后颈上,轻而易举获得对方信任的同时,不忘损上那么一两句。

    脚力店的老板在一旁听着,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僵硬。

    “所以说,这两个家伙还挺实诚的嘛?”萨麦尔颇为讶异地扬了扬眉毛,回过头来,望着正在往驼兽上安置行李的两人,似乎还有些难以信任。

    说来也奇怪,在金伦加遇到格林时,萨麦尔显然没有太强的戒心,否则少年公爵也不会轻而易举将他招揽。

    或许是对异种生物的偏见?

    格林摇了摇头,平时见着不高兴和德尔伽也没见他有任何异样,究竟为什么格林也很难说得清楚。

    那边佐罗和贝尔阿朵娜熟练地在驼兽身上捆好行李,格林这边由少年领主示范后,纷纷打包完成乘上驼兽。准备工作到了这一步,也就告一段落,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跋山涉水赶奔比蒙的聚居之地了。

    “所以,两位,我们现在就出发?”

    佐罗看了一眼自己的同伴,然后点了点头,双腿一夹驼兽的腹部手扥缰绳,驼兽缓缓抬步,平稳地朝外行进。

    “对操纵驼兽没有信心的就走在中间,它自己会跟着前面的同类行进。”格林嘱咐了一句,抱着不安分的小狐狸跟上佐罗的步伐。只要佐罗的情报属实,哪怕找到的是比蒙已经舍弃的旧聚居地,他都能凭借自己的经验,以及艾尔伯特的魔法顺藤摸瓜找出它们现在的存身之处,甚至于他从未担心过,要如何“说服”比蒙加入自己的阵营。

    只要能找到,就能达成巨兽军团的第一步。

    格林如此坚信着。

    只要能找到。

    .

    .

    金伦加领,起源之城。

    距离王国英雄、公爵领主格林菲尔德离开领地,已经过去数日光景,而这一次,金伦加同样要面对一场离别。虽然不及格林临行时的全体送别,阵容也依然足够强大到令领民们震惊。

    前来送行的人不多,准确来讲只有一个人。

    金伦加领代理人、魔导部部长莉莉丝。

    能够令格林最信任的女性亲自送行。交情自然不用提,身份显然也不是一般人。事实上,金伦加领很少以“人”来称呼它,因为它是豺狼人,白豺狼人。

    胆小的阿尔金。这是它的名号。

    与它一道离去的,还有那支在阿塞西斯的训练下实力突飞猛进的沼泽部队,手持链锤的豺狼人以及强弓利箭的蜥蜴人。甚至是那条经过莉莉丝悉心照顾后,自愿供给她和哈维斯塔夏大胆改造的雌性飞龙,也要一同前往。除了因为不知道格林什么时候回来而要求留下的厨师长浪花,这就是阿尔金当初逃难时。带走的全部兵力了。

    而现在,它要返回泰塔利亚南部,那片潮湿的沼泽地带。

    冒着生命的危险。

    只为了它心中默默宣誓效忠的那人。

    “……提供的沼泽地又潮又热,狗狗你在这边呆习惯了,毛皮可能会不太适应。你们最好先躲起来习惯气候,稍微耽误一点时间,领主大人一定不会介意的。”站在起源之城外城墙的大门下,莉莉丝不厌其烦地细细叮嘱。阿尔金虽然是异族,可金伦加从来就没有种族偏见这一说,何况它还是最早加入金伦加的一批元老——虽然当初是被迫的——莉莉丝和它的感情深厚不亚于哈维斯塔夏,连着嘱咐了好半天,反倒是把自己的眼圈给说红了。

    在金伦加。只有莉莉丝会叫它“狗狗”,虽然听着像是个侮辱人的称呼——事实上起初阿尔金的确是这么认为的,但至少事到如今。已经成为两者间友谊的象征。如果说在金伦加,阿尔金最尊重的人是领主格林,最畏惧的人是军事总长阿塞西斯,那么它最亲近的人当属莉莉丝无疑。

    “啊,糟糕真糟糕,那个。莉莉丝小姐,你别哭啊。我只是回到家乡,不会有问题啦……大概……啊啊……”一看到莉莉丝有“决堤”的趋势。豺狼人立刻愁眉苦脸起来。后面已经列队的豺狼人和蜥蜴人一声不吭,尽显训练有素,可心底也充满了不舍。

    跟随阿尔金背井离乡,它们从未抱怨过,许多人都做好颠沛流离闯荡一辈子的觉悟,谁也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它们竟然会在沼泽地外,找到一个好似家园的地方。

    它们不愿意离开。

    但它们更是每个人都清楚,想要保护自己的家园,就不能什么都不付出。

    于是乎当“胆小”之名传遍领地的阿尔金,找到它们、提出返回泰塔利亚,去获取曾经的盟友蛇皮兽的力量的时候,所有人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这个过程之中,没有任何一位生出过逃走的念头。

    “沼泽部队,不能只是大人的一个梦。”

    阿尔金苦着个脸,语气却格外坚韧。它伸出毛茸茸的爪子,软软的肉垫按在莉莉丝的手上。

    “请你放心,莉莉丝小姐,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成功的。”

    然后它转过来,再不敢看莉莉丝的眼睛抽身便走,后面豺狼人和蜥蜴人整齐地让出一条通路,等到阿尔金走过,又不约而同地向门口的那位和蔼可亲的人类女士致意,除了领主大人,莉莉丝始终是对它们最好的那一个了。

    再见,莉莉丝小姐,我们会再见的。

    无声的道别,在阿尔金的心中。他走到最前方,拒绝了人类士兵领来的骏马,一声轻嗥,带着队伍迅速前行。莉莉丝站在城门下,忍着泪水,只看到阿尔金的背影,却不知道好不容易帅起来那么一秒钟的豺狼人,很快就垮了脸。

    南部沼泽……想想果然还是好危险啊!

    会不会死呢?

    豺狼人甩了甩脑袋,它知道自己算不得聪明,没法做到像艾尔伯特大人那般事无巨细。

    至少在为领主大人取获力量之前,我不能死。

    所以,那就不想了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