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半仙三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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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国公没能挨过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秋夜烟了气。

    听闻四喜报的信时,怜雁刷碗筷的手一顿,转过身看向张婆子。

    张婆子是这大厨房的管事,是四夫人陶氏的陪房。

    因着陶氏的大姊在宫中甚得恩宠,不过六年时间,便从一小小的昭容晋升至贵妃,陶家因此水涨船高,在两年前陶老爷成了吏部尚书,半年前入了内阁。

    是以,张婆子在府里甚为扬眉吐气,时常夸言此番安国公府能在太子巫蛊案中不受牵连,全靠陶家。

    怜雁自不信一个陪房能晓朝中政事,底下人无非是看着主子的脸过活,由此可见,张婆子有这番言论,必是因陶氏言行举止里透出来这意思。

    怜雁不知道这府中其他人作何想,但就连她一个入府不过三月余的灶下婢也知晓,陶氏甚不得赵彦清待见。俗言还道小别胜新婚,何况赵彦清这样离家四年的,谁知他不过回来两三日,便同陶氏闹僵了,此后没再踏入正房半步,不是去安国公处侍疾,便是宿在书房。

    由此引得不少妙龄丫鬟蠢蠢欲试,陶氏辣手摧花,连怜雁亦被殃及,自然,此为后话。

    这番,张婆子听闻安国公去了,跺了跺脚,道:“怎的偏生在这时候?今儿晚上都别想歇了!”

    此话甚为不敬,但此刻留在厨房里的皆是不入等的灶下婢,自不会同管事婆子理论,都低了头装没听见。

    “哎呀我说怜雁,你还愣那儿干啥子?碗筷就先搁着,还不快生火烧热水去!”

    怜雁低声应“是”,快步去了灶台生火。同在厨房的杜若很有眼色地打水来倒入锅中。

    杜若与怜雁同岁,皆是十四,因她签的是活契,故而入不了内院。不过她向来机灵,办起事来也勤快,几个管事婆子都欢喜她,平日里拿的赏钱不少。

    怜雁与杜若很是相处得来。因为签活契的丫鬟不会如签死契的那样满脑子想着怎么把别人踩下去自己往上升,怜雁也喜欢同这类人相交,且杜若待人宽和,起先怜雁刚来时没少帮她,因此二人便相好了。

    张婆子又扯着嗓门使唤其他人去,四喜手脚慢,少不得被打骂一番。

    待张婆子走后,四喜低声骂了句:“这刁钻婆子!”

    她是个实诚的性子,喜怒都在脸上,也不是家生子,八岁那年被买进来,就因为性子不讨喜,过了四年还是在厨房打杂。因四喜就站在怜雁身边不远,怜雁自是听到了,她也习以为常,只作没听见,径自往灶里塞柴火。

    至于张婆子的刁钻,这三个多月来怜雁早已见识过了,打骂是常事,稍有不顺心下手便一点儿都不客气。

    刚来时,怜雁干不惯粗活,出的漏子不少,张婆子时常骂她“白长一张俏脸,还不如去了窑子爽快”,怜雁虽生气,但多日来的逃亡早将一身傲气转为隐忍,她也是个有本事的,不论张婆子骂得多难听,面对她总是一脸温婉的笑容,见她心情好时便夸上几句,她让干什么就勤快地干,到最后张婆子见着她也就拉不下脸来打骂了。

    故而现在,张婆子即便对怜雁不满,也不会动不动就破口大骂,总是给她留了几分颜面的。

    这夜,怜雁同府上大部分的仆从一样,一晚上都不曾歇息。

    次日,宫里下了旨意,四爷赵彦清袭爵。

    爵位袭给赵彦清,是安国公还在是便安排好的。大爷早夭,二爷三年前病逝,三爷是庶子,原本请封世子时是给二爷独子,七岁的赵攸弘,这也符合长子嫡孙的规矩,但经由太子巫蛊一案,国公府大不如前,也唯有赵彦清这样军功在身、行事凌厉地才撑得起门面,故而最后爵位落在了赵彦清身上。

    只是因着太子巫蛊案,安国公府多少还是牵连上了。旨意下来,降公为侯,封了赵彦清一个永安侯。

    怜雁将这些消息带耳地听了听,她并不惊讶,以安国公府,也就是现在永安侯府的立场,要在这场风波中全身而退是不可能的。

    病逝的二爷赵彦明幼时是太子伴读,与太子关系甚好,是铁板钉钉上的太子党,而赵家和林家亦是通家之好,赵彦清比林少将林泰虚长几岁,据林泰的话说,就是他打从穿开裆裤起就喜欢跟在赵彦清后头跑。

    然这些外面的风风雨雨与大厨房里的一干仆从无甚关联,许多小丫头根本就不知公与侯的区别,在她们眼里,官还在,府还在,月钱照旧,这便是了。

    接下来就是全府上下忙碌的日子,素绢、丧衣、道场……样样都要准备,京中有脸面的官员亦都要来吊唁,大厨房的工作量自然成倍增加。

    只是更让怜雁操心的是潜生。

    潜生在外院的回事处做小厮。回事处是个好地方,不仅油水多,还时常能与京中勋贵权臣接触,虽说身为小厮最多传个话,但怜雁觉得,这对潜生而言尤为重要。

    其实他们两个去的地方都还不错的,约莫是进府时由赵彦清亲自点头的缘故。

    而现在则是回事处最忙碌的时候。潜生从未干过这些,怜雁很是担心他一个气盛便得罪人,若得罪府里的管事赔礼也能过去,但若得罪别府的,恐怕就会严惩以给个交代了。

    怜雁偷了个闲,从厨房拿了些剩下的猪蹄,去了潜生处。

    潜生在这三个月来明显瘦了许多,可见辛苦,接了猪蹄又吃得津津有味,怜雁看着都心尖儿疼。

    其实府里给仆从的伙食并不差,管事与一二等丫鬟过的都是半个主子的日子,但像她和潜生这样不入等的,虽不会饿着他们,但菜色里有鱼有肉则是极少的,唯有府中有喜事才会赏下来。

    好在怜雁在厨房里打杂,多少能揩点油,偷闲给潜生送去些还是可以的。

    待潜生吃完,怜雁又千叮咛万嘱咐让他平日里都要沉住气莫凭一时意气便将人得罪死了,方与他道别。

    回来的路上,怜雁碰上了常武,这是进府后第一回碰上他。

    怜雁屈膝行了礼,唤了声常武哥哥。

    常武愣愣地盯着她脸瞧,似是没认出来。

    怜雁便道:“常武哥哥,我是怜雁呀,我和幼弟都是你带到府里来的,你不记得了?”说着嗔怪地瞧了他一眼。

    常武恍然,颇为尴尬地挠着后脑勺,“原来是怜雁妹妹,你这样……我还真没认出来……”当日常武见她时她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现下没能认出来实属正常。

    怜雁笑笑,“这回可要记好了,莫要下回再认不出我来,我可是不依的。”

    “不会不会,”常武忙摇头摆手,“怜雁妹妹这俏脸儿,任谁看了一眼都不会忘的。”

    二人闲聊起来,常武问她:“在府中可还过得惯?若有为难之处,尽管同我说。”

    “哪有什么为难处,我在大厨房打杂,妈妈姊妹都待我很好,有个安身之所于我姐弟而言已顶好不过,不求太多。只是潜生在回事处做小厮,他年纪小脾气又不好,我又不好常去看他,还望常武哥哥照拂一二。”

    “哦,在回事处啊,这是个好地方,你放心,我会看着他些的。”

    有常武这句话,怜雁便安心不少,常武打小跟着赵彦清,且还是一起去军营历练的人,别瞧岁数不大,但在府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便是一般的管事也要对他礼让三分。

    二人又说了会儿话,常武对她颇为殷勤,怜雁也就顺水推舟地受着,有个人脉总是好的,且借常武之手接近赵彦清也容易些不是?她可从来没打算要在府里安身立命做个灶下婢将来配个小厮了事,好日子总是要自己争的。

    何况她还要给潜生谋个好前程,这个好前程指的绝不仅仅是在府里谋个管事做。

    怜雁向常武告别往大厨房回去后,常武的同胞哥哥常文正巧走过来,他们兄弟俩都是赵彦清的贴身小厮。常文见常武看着怜雁的倩影笑吟吟的,问道:“什么事儿啊,这么开心?看上人家了?”

    常武脸一红,恼道:“哥你胡说什么呢!不过是遇上了,说几句闲话。”

    “这丫头谁?瞧着背影蛮好看的。”

    “怜雁,就是我跟你提过的,从路边带回来那对姐弟的那个姐姐。哥,你还别说,当时她整个儿脏兮兮的看不出什么,今儿一瞧,哎还真是好看,我瞧着啊,这模样,在我们府里时头一份,连夫人小姐们都比不上!”常武喜滋滋道,“待我也亲切着,约莫把我看做救命恩人了呐!”

    常文睨了他一眼,“瞧把你乐得,你当是见过多少夫人小姐了?”

    常武只当他不信,辩道:“哥,是真的好看,我虽没见过多少夫人小姐,可我也是跟着侯爷见过世面的,那仪容举止,不比大家闺秀差。”

    “是是,就你眼神儿好,”常文拍拍他的肩膀,“关于那丫头的早在侯爷回府后不久我就听到过不少传言,说侯爷从外边儿带回来了个美妾,只不过后来那丫头干杂活去了,侯爷也没再管她,谣言才不攻自破。你就别瞎凑合,赶紧干你的差事去吧。”

    常武小声辩解:“分明就是我带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