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旅行

浮游的蜉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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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级职业者漫长的一生中自然会经历无数的死亡,战斗、战争中的死亡,自然法则下的安然去世,但能走到九级的实力,其心性也不可能承受不住失去。再说,人以群分,水纱倾的寿命漫长,她的好闺蜜、奥索校长陶升璧同样是九级实力,寿命与水纱倾不相上下,她们自然可以不离不弃地闺蜜几百年。

    ——简直就是逼得人相处到相看两厌的地步。

    如果沈灼二人能成为九级职业者,别的不提,起码他们一直会是两个人相依相伴,还有幻坎、大黑生死共存,哦,现在还要再加上小记。而帝都学校出身也意味着,他们肯定会有同样九级的老师、校友成为深交的朋友。

    所以,没什么可寂寞的,因为他们虽然是少数派,但这个群体的总人数用来交际从来绰绰有余。

    “淙烁,你有在听我说话吗?”沈母发问。

    “……”莫淙烁回神,语塞了几秒后,坦然道歉,“刚走神了一下,抱歉,您刚说什么?”

    沈母怀疑的视线在莫淙烁和沈灼之间来回扫,如果只涉及到儿子她可能毫不犹豫地就开骂了,不过儿媳不能这么粗暴对待,于是沈母耐心地重复:“我是说,你们有没有空带小宁到处走走,让他的眼界开放起来,也许他就不会这么冷冰冰的了,也不会对冷冰冰的兵器这么着迷。”

    “性格与兴趣,除了极端闭塞的情况外,和眼界的关系不大吧?”沈灼首先不看好,“再说这年代,坐在家中一年和在外旅游一年,还真说不好哪一种更开阔眼界些。”

    前者可以专注地、无界限地吸收各种知识,虽然可能不是太深刻感触,但广度绝对非常够。而后者却要有相当一部分时间花在维持生活需求上——衣食住行各方面的,怎么样也比在家中花费的精力多很多,当然有人乐在其中,但也有人认为这就是浪费时间——而且纯靠亲身经历来获取知识,印象是更深刻,但却容易一叶障目,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二者结合张弛有度自然是最好,但是六岁的孩子,身体条件有限,并不适合旅行的疲惫,影像资料明显更适用些。

    而且,还应该注意的,虽然古人很早就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并享受旅行的。

    喜欢旅行的人很多,三不五时就向周围人推荐某某地真是极美/极震撼/极宏伟,是人生中必须去一次的地方,不去见识见识一定会终生遗憾。但也有很多人更享受待在熟悉到无视的环境中,旅行于他们并非放松游乐,而只是工作的一部分,再美不胜收的外地景色,也不过是走马观花的一瞥罢了,还比不上坐在家中看看相关文字图片的愉快——备注,看的不能是自己照的相、写的游记,那会勾起厌倦的回忆。

    对于宅癌晚期的后者,就别没事拉人出去受罪了,沈灼觉得自家小弟就很有技术宅总的趋势,带他出去虽然没什么问题,只是他绝对不会有赏景交友陶冶情操的兴致,而只会坚定不移地集中精力在刀枪剑戟上,完全不在乎环境有什么变化,只要不打扰他就行。

    这么一想,如此坚定的小弟真是前途可期。

    “你带不带?就这个暑假。”沈母横眉。

    沈灼确实有点为难:好好的暑假蜜月期,带个心不甘情不愿的小弟做什么?双方都糟心。

    “先不预计到整个暑假吧,”莫淙烁说,“毕竟小宁还小,东奔西跑太远的话也太累了,而且幼儿最好不用传送阵,只建议用普通交通工具,疲劳度会更容易累积。我们先试一周,如果他不反对的话,再试下一周。一周一周的来,循序渐进。”

    沈母批准了。

    “那就去死地吧,”沈宁说,“三道坎死地,你们熟悉,离家也不远,我还没亲眼见过活的魔物,所以可以长见识。三全其美。”

    要莫淙烁说,不看身高,不管声音中的奶味的话,沈宁倒是比沈灼显得成熟,有点天山童姥的调调,当然,为情所困那必然是没有的。

    “死地啊……”沈灼坐在地上,手肘支着膝盖,双手抱头,“我不觉得老妈会同意这个选项。”

    “妈不知道就可以了。”沈宁毫无停顿地接道。

    沈灼抬起头来,无辜地看着小弟:“可是我也不觉得我能瞒得过她。”

    沈宁:“哥哥你在妈面前闭嘴就可以了,嫂子点亮了撒谎技能,可以替你说话。。”

    莫淙烁:喂喂喂,小孩子面无表情说这种话真的好吗?还有能不能不要叫我‘嫂子’?比照叫哥就行。哦,重点是,“我也不擅长撒谎。”

    “‘不擅长’和‘不喜欢’是两回事,”沈宁说,“嫂子只是嫌麻烦而且要求太高而已吧?一个完美的谎言只需要编得符合逻辑,然后撒谎者能清楚记得自己编了什么。向导的记忆力不会弄错后者,向导的谨慎也不会疏漏前者。不像哥哥,两条都达不到。”

    沈灼:“喂……”

    “这不是能力问题,”沈宁说,“这是态度问题。哥哥在撒谎一事上的态度非常不端正。”

    ‘撒谎’本身就不是什么端正的事情吧?“小弟你这是被谁带坏的?”沈灼很忧心,体会到了父母对自己的忧心。

    “事情本身无所谓对错,关键看用在哪里,目的为何,结果怎样。”沈宁说,“谎言也有善意,救人也可能害人。然后关于你的问题,没人带坏我,我只是看的资料比同龄人多,”他顿了一下,补充,“多很多。”毫无炫耀之意,仅仅是陈述事实,以帮助哥哥理解他现在的思考模式,“我把别人用来废话、疯跑、发呆、犹豫、后悔的时间,都用来了学习,以我这样正常的智商,不浪费时间的话,在我这个年龄能学到这种程度是很正常的。”

    “正常来说,你这个年龄连字都还没学全。”沈灼中肯表示,反正他自己在六岁时就没认全字的,至于具体是哪一年才认全的……那么久远的东西他怎么可能还记得,但肯定是在小学期间。

    沈宁:“认全?即使是最博学的文字学家,也不敢说自己能一个不错地辨识出所有文字,那是字典的专业技能。以日常使用来说,认识一千字左右就能无障碍进行基础学习。学习过程中当然还会遇到不认识的字词,但这时再用字词典进行查找也不会太耽误学习进度。以学习一千个字为标准,哪怕每天学一个字,这一个字包括它的引申词语等,每天一个只需要三年就可以学完。三岁开始学认字是个很普遍的情况,而三岁之前,几个月大的婴儿其实已经可以针对性地借助图画开始学习,为三岁之后的认字以及理解字词意打下基础。六岁学完常用字并不奇怪。此外,学字的过程本来就是扩展认知的过程,常用字学完,理论上,常识就应该基本具备了。”

    沈灼看着自家小弟发呆。他成年后基本没和孩子相处过,而自己的孩童时期又只剩下疯玩一气的印象,但是,从常识的角度来说,六岁孩子如此条理清晰地陈述学习问题,真的正常吗?

    “起码自制力肯定不正常。”莫淙烁呆愣后说,他是也不知道六岁的孩子能不能有这么清晰的逻辑,但关于小孩子的坐不住、无人监督就无法坚持,他是从上辈子听到这辈子,应该是真的吧?他是喜欢萝莉,但只是叶公好龙式的喜欢,论朝夕相处深刻理解,那是真没有,所以对正太就更了解无几了。

    在两人看珍稀动物的眼神中,沈宁淡定地继续面瘫着。

    沈灼忧虑:“要不我们第一站去医院吧?我对你的面部神经有点担心,小孩子不是应该大哭大笑,表情变换如雷阵雨吗?你这一点表情也没有的,我们先确认一下是不是病变问题。”

    沈宁……咧嘴做了个大笑的表情,又嘟起嘴做了个生气的表情,再咬唇做了个哭泣的表情——没笑声、没怒气、没眼泪。

    沈灼……沈灼要不是坐在地上,他都要给小弟跪了。

    “我的神经没有问题,不必浪费时间去医院,”沈宁淡定地说,“做表情也是要浪费力气的,我的力气要花在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你……让我缓缓。”沈灼再次抱头——前一次是为了老妈,这一次是为了小弟,他真是个以家人为重的好男人。

    莫淙烁也坐到了沈灼身旁,看着沈宁,说:“去三道坎没有问题,正如你所说,那里我们比较熟,比较容易规避危险,适合长见识。不过,你有具体规划吗?要长哪方面的见识?”

    沈宁依然面瘫,但眼神愉悦了起来——所以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呢,脸上没表情眼中也有,就是不太好观察,需要好眼神,比如哨兵的眼神,莫淙烁捅了隔壁哨兵一肘子。

    隔壁哨兵茫然地抬起头看向自家向导。

    “听小弟说行程计划。”莫淙烁说。

    莫淙烁和沈灼平时在沈宁身边的时间不多,尤其最近一年他们在蛮荒大陆,就只有春节时回来了一趟。不过对于这从年龄上说算他们儿子辈都不为过的弟弟,他们也是非常上心的。调理身体的方法、道具,基础身体锻炼的方法、经验,各式启蒙资料,各种玩具,各种流行给小孩子用的东西,但凡别的孩子有的,沈小弟肯定就不缺。

    沈灼二人自己从来不是追求流行的人,尤其莫淙烁,他简直反流行,但对于小弟,他们却不吝于在物质上让他轻易睥睨同龄玩伴——虽然他好像没兴趣睥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