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凡人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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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很明显是个好日子,阳光暖暖的洒在地上,在屋里都能感觉到外面的暖意,虽然温度还是很低,但是有了太阳仿佛整个人都变得暖洋洋的。

    一位相貌姣好的女子站在窗户边,望着窗外的阳光,深呼吸了一口气,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脖子和肩膀,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走到另一间房门口敲了敲门:“小莫,要不要出去逛逛?”

    话音刚落,门就开了,开门的是一位少女,看样子年纪差不多在24岁左右,一头栗色的短发显得整个人有些许的干练但又带有活力。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给人的感觉总是有带一些阴郁,不是表情的问题,而是一种感觉,如果只是看她的表情的话,绝对称得上阳光开朗,可是总是哪里怪怪的。

    小莫看起来好像很开心:“好啊,走吧!”说着就要走。

    “等一下!”女子喊道。

    “怎么了?”小莫不解道。

    女子叹了一口气,“我们是逛街,本来我就比较显眼,得伪装一下,你还抱一只猫的话,我们可就没办法出去咯。”

    是的,这位女子就是前文出来打过酱油的陈梦媛,顾妙冉的好朋友,同样作为一位明星,出去逛街自然得能多低调就多低调,恨不得把脑袋低到裤子里。这也导致了她很少能有出去逛街的机会和心情,今天看到窗外的景象,陈梦媛这才突然地想出去逛逛了,每次都是在网上买东西实在是很没意思。

    而这位叫做小莫的女孩是她同父同母的妹妹陈莫,这个陈莫简直可以说是人如其名,真的很沉默,为人很内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姐姐太出色而导致自己压力太大,总之她向来是属于话少的那种类型,但是这并不代表她很普通,她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了耶鲁大学的管理系,还成功进入了常青藤,最后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后回到了中国,在一家大型国企做财务总监,在外貌方面,有了她姐姐的例子,怎么想也都知道她不会差到哪里去了,只不过由于内向的原因,和陈梦媛成为了两个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但是就在前几天,陈莫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突然变得开朗活泼起来,还从外面带回来一只小猫,一开始家里人还在猜测她是不是恋爱了,但是后来却丝毫没有发现这方面的苗头,不管怎么问她,她都只是说没什么,只是想做出一些改变。

    陈梦媛还发现陈莫变得特别爱出去玩,根本在家待不住,甚至请了一个月的长假,她这个工作狂做出这种事在以前是做梦都想不到的。

    一开始,陈梦媛还很担心,以为陈莫是遭受了什么打击,但是最后也什么都没有发现,也只好不了了之。

    “不嘛~我要带着琪琪~”陈莫撒娇道。

    “琪琪”是她为小猫取的名字。看着许久不曾这样说过话的妹妹,陈梦媛也很无奈,只得投降道:“好好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你等一下,我去换件衣服。”

    “嗯嗯,好的!”陈莫笑道。

    陈梦媛摇摇头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

    “欸~好!笑容再性感一点!ok,非常好!”

    摄影师一下午就是这样兴致勃勃地进行着拍摄,当然了造型师和化妆师也是同样的兴致勃勃,只有李维思一脸呆滞的靠在一旁的墙上,面对着正在拍摄的顾妙冉。

    今天的拍摄工作都已经拍了一天了,李维思抬头看了看天空,从一早上到这里来,一直拍到现在天黑,并且还得拍外景。现在可是12月底,正是寒冷的时候,她看着顾妙冉只穿着一件性感的晚礼服,不停地摆着一个个美丽冻人的姿势,莫名的只是觉得有些心疼。所以每次拍摄的间歇,她都会立马上前把手里拿着的外套给她披上,但是顾妙冉却没顾得上和她讲几句话,而是去和摄影师及杂志的负责人谈论照片的拍摄。

    看着她在昏暗的路灯和打光板下的脸,一如第一次在片场看的那样,认真且严肃,很多人都说认真的男人最迷人,李维思却深深地体会到,这句话也同样适用于女人,就好像现在这个时候。

    “李维思,你到底喜欢谁?是小不点…….还是顾妙冉?”李维思呆愣愣地望着顾妙冉出神,眼睛没有焦点,却早已神游天外。

    虽然她一直不承认,但是她自己知道,自己恐怕已经喜欢上顾妙冉了,这个冷冰冰,时而傲娇时而独立坚强的“上司”。

    一直这么想着,连拍摄工作结束了都没有听到。顾妙冉穿着一身酒红色的晚礼服朝李维思走过来,一旁的工作人员看到连忙把一旁的外套递过去想要给她披上,却被顾妙冉微笑着婉拒了。

    来到某人跟前后,李维思才猛然回过神来,看着站在自己面前,只比自己矮一点点的顾妙冉,立马把手上的外套给她披上,末了还怕没披好,于是又紧了紧。

    顾妙冉也没有责怪什么,只是问道:“想什么呢?”

    “我只是在想,天气这么冷,你经常这么拍摄,怎么都不会感冒呢?”

    “那是因为……”

    “哦~我知道了,傻瓜是不会感冒的。”李维思压根儿没有灯顾妙冉把话说完就自顾自地回答了刚才的问题。

    冷冷地瞪了她一眼,便走开了,李维思也耸耸肩,其实和她相处时间久了就知道她瞪自己其实也不代表什么,这只是她的性格和行为使然,当然了,只要李维思愿意,她也可以把这一瞪理解成“真是讨厌”一类的用词,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因为光是这么想自己就已经一身鸡皮疙瘩了。

    李维思是属于那种比较现实和理性的人,不喜欢随时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在她心里觉得有时间说那些还不如去削个苹果,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她的朋友不算很多,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从那个苹果中读出她的心理活动的。

    最能体现她这一奇葩性格的就是还在福利院的时候,有一次父亲节大家都会买礼物送给张家一,大家排着队把自己的礼物送给他再说一句自己想对他说的话。

    其他的小朋友都是买花或者自己做贺卡,对张家一说一声“我爱你”或者更有甚者直接亲了他一口,每每这个时候张家一笑的胡子都要抖到地上去。可是李维思却拿了一个苹果送给他,这个苹果不算大,也不红,甚至还有些地方坏了,但是他就是送给了张家一:“给你的。”

    在那时的李维思眼里就是这样觉得的,不管是花也好,贺卡也好,都不如苹果来的实在。而且对于那些肉麻的话语,打死她也说不出来。

    “呵呵,维思,这个苹果是哪儿来的啊?”张家一也不生气,乐呵呵地问道。

    “我….我捡的。”李维思说完便头也不回的走掉了,后面的小孩便接着送礼。

    但是张家一心里都清楚,那个苹果其实是李维思舍不得吃省下来特意在这一天送给他的,只是不管怎么问,李维思却都不承认,她拒绝承认自己会做这么肉麻的事情。

    这就是李维思,只愿意做,却不愿意说。照她的说法就是“我可以很干脆地为我爱的人做100件事,却很难说出一句我爱你”。

    “辛苦了!”上车前,《时尚芭莎》的工作人员这么说道,顾妙冉笑着点点头,也就开着车往家里驶去。

    啊?你说为什么不是李维思开车?呵呵,像她这种除了自行车和三轮车以外,坐什么都晕车的家伙压根儿就不敢与这些东西沾边,要不是现在混了个助理,她是绝对不愿意坐私家车的。

    这就是常说的“天生的穷命”,所以即使她现在月收过万,却混的连衣服都没换的。

    “我说啊,柳姐是不是差不多还得找几个帮手过来啊?”路上,由于顾妙冉知道她晕车的德行,所以特意把后座的窗户给打开了,被晚风这么一吹,虽说还是有一点不舒服,但总还没到一句话都不能说的地步,于是李维思也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从今天拍摄到现在工作结束的时候就这么觉得了,之前有季宏在还没有发觉,但是现在季宏被抽开和戴珊珊在一起,李维思就能够感觉到了。

    听到李维思这么一说,顾妙冉冷冷道:“家里住不下那么多人”

    “当然不会要她们住进来啦,我是谁?你的贴身助理,什么叫贴身….”李维思还准备往下说,却发现眼前的窗户正在缓缓上升,往前一看,后视镜里还能看到顾妙冉那双能杀人的眼睛。

    李维思连忙用手扒住窗户:“诶诶诶,我的意思是说,你好歹也是个国际巨星,走哪儿都只带我这么一个寒酸的小助理像话吗?”

    李维思一边说着一边瞄了瞄后视镜里顾妙冉的神色,见她总算缓和了一点,窗户也没有再上升了。

    松了一口气,李维思接着道:“我虽然是你的私人助理,但也更算是你的保镖吧,而且算起来我们之间还有个不为人知的秘密对吧。这俗话说得好啊,虽然男人有四大铁,那什么一起同过窗,一起下过乡,一起扛过枪,一起……喂喂喂….”

    这次,顾妙冉果断地升起了窗户,李维思连阻拦的余地都没有,当然了,这也是她人生中又一次作死的尝试而已,不值一提。

    不过除了李维思那些多余的废话之外,顾妙冉知道她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就好像现在,如果多一些人员的话,就不至于要自己来开车了。虽然刚才《时尚芭莎》的工作人员其实也确实提到过要开车送她们回去,但是一来顾妙冉不好意思麻烦别人,二来也不想让不相干的人知道自己的住址,于是也就不了了之了。

    沉默了一会儿,顾妙冉似乎是在思考,随即又开口道:“其实我对这种事情无所谓,我不太喜欢…..”说着像是下意识地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发现自己的贴身保镖大人已经在后座昏昏欲睡了。

    “不熟的人跟在我身边……”喃喃地说完了后半句,摇摇头:“到底谁是助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