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安宸逸〔五〕

粉粉女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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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最近在安宸逸面前刷足了存在感,不过只能说现在夏季和安宸逸还处在一个不温不火的情况上。

    不过,夏季并没有着急。

    看安宸逸的情况,他还没有和女主丁小沫正式认识,还没有打得火热。所以,对夏季来说现在时间上应该还绰绰有余。

    更何况哪怕安宸逸本人真得喜欢上了丁小沫,他本人应该还是会有所顾忌。

    医生和患者之间结成连不多,有美好结局的情况更加很少。尤其是心理医生和患者,患者容易对医生产生依赖性,在治疗完毕后患者这样的依赖情愫会减弱,这样的情感来得快去得也快。最最重要的是,医生和患者之间其实是不准产生情愫的,不过是现在的风气开明一点。

    而医生和患者之间本就有段沟壑存在,这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夏季并不担心安宸逸会喜欢上丁小沫。

    夏季和安宸逸见面的机会很少。

    不过,也不是没有机会。夏季不得不说原主和安宸逸缘分很深,原主有写信的习惯,自幼时就一直和一个叫做an的信友通信,十年风雨无阻。而当夏季打开了这些信件的时候,看到那熟悉的字体,不由的轻笑了几声。

    那个自第一日看见后就被夏季所深深铭记的字体——安宸逸的字体,缥缈而洒脱的字迹。

    ·······

    一如既往地从绿色邮筒中取出了自己的信封,安宸逸边走边看,不过这次安宸逸呆了一下,一只脚停在了台阶上,半响才重新走上了台阶。

    明州所产的白色宣纸,摸上去就是冰凉顺滑,是自己所喜欢的信纸,也不知道这个未见其面的信友是如何知道自己的喜爱。仔细地闻了闻,还有一股淡淡的梅花香。

    信上只简单地写了一句话:生日快乐。

    他很确定从未告诉过这位信友自己的生日,但她不知从何处了解到了自己的生日。而且准备的礼物,实在是太符合自己的心意了。

    只言片语的透露,这个信友便如此的熟知自己。

    生日啊?好久都没有度过了,似乎自己也快遗忘了。

    他看了一眼放在了一旁的明州宣纸,薄薄的一沓,不多,但礼轻情意重。明州宣纸,不是很贵,但胜在难找。安宸逸以前是从一个老者的手中淘来的,费了不知道多少口舌才好不容易讨到了几张。

    最重要的大概是因为这是自己母亲当时所爱之物吧,没有留下更多关于母亲的记忆,唯有这个宣纸淡淡的凉意一直萦绕在了心头。

    他可以想到这位未见其人的信友应该是煞费了一番苦心,才寻到了这样的纸张。他咧开了嘴笑了一下,看来是要好好的谢谢这位信友了。

    他坐了起来,笑了一下,提笔写了另一封信。只不过,他的目光顿了顿,这个地址怎么有些熟悉。

    ······

    夏季拆开了信,只匆匆扫了一眼,唇角就忍不住掀了起来。她展开了信,认认真真地读起了信。

    谢谢,礼物我很喜欢。

    不记得自己有没有对你说过自己喜欢明州宣纸的理由。虽说再度提及此事,便显得自己有些唠唠叨叨,还需要x你谅解一下我这个三十多岁的老人。

    明州宣纸,其实也并不是什么造诣非凡的东西。说道这里,你就可能会问我,为什么这样的宣纸很难找?

    其实,理由很简单。就拿百毫宣纸相比,同样都是宣纸,明州宣纸经历的工序要比白毫的要多了一道,所耗用的钱财就自然比别人要多。所以,一开始的时候明州宣纸要比其他牌子的宣纸要贵。但是在纸张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众人自然会选择价廉物美的东西。自然而然,明州宣纸也就渐渐地不再生产,被时代所淘汰。

    可能你又会疑惑了,我又为何会喜欢这个明州宣纸。

    其实理由也很简单,明州宣纸承担了我幼时的记忆。幼时的记忆模模糊糊,唯有这道冰冷的质感残留在内心深处。明州宣纸,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地再是一张纸张那么简单了。

    “夏季!快来帮忙!”宿舍中的小一高声地喊道。

    “来了。”夏季将信塞进了自己的口袋中,赶忙去帮忙。

    ·······

    再次收到信的时候,那扑面迎来的熟悉感再次迎来。

    信封是粉色的,里面夹着一株迎春花,小小的,十分娇嫩,香味也很朴素。

    安宸逸并不是什么太粗心的人,只微微想了想,便知道和自己十多年来一直通信的人是谁不言而喻。x,夏季的姓的大写字母,想到这里,安宸逸就忍不住笑了出来,还真是缘分。

    知道了是夏季,那陌生的情感再次涌上了心头,如潮水般不肯消退。

    仔细想想,从第一封的通信时起,好像就是自己一味地在抱怨,或者是杂七杂八的生活琐事一股脑地道给了这个女孩,把对方当作是垃圾桶似的。

    那是当然的,他一开始想要写信的初衷就是向陌生人倾诉自己的苦恼,因为可能是因为自幼喜笑的原因,不知何时起自己被人当作了邻家的哥哥一样,旁人的苦恼总是向他倾诉,而他本人的苦恼却无处可倾。所以,他才想出了那么一招。

    并没有十分期待能够得到回答,当初的第一封信他随手就像扔了十几封信,但是得到了回答的也就两封信。

    他搬家的次数又多,通讯自然是断断续续地。许是他本人有些寡味的,他喜欢的东西偏古风,和普通人大多数是聊不到一起的。

    久而久之,坚持了十年的人,也就只有夏季了。

    现在想来,过去关于夏季那朦朦胧胧的记忆虽然是泛黄般不清楚,但是那萦绕在心头的感觉却是那般温暖,和家的感觉很像。

    他的唇角不由轻轻扯出了一个小小的弧度,提笔写了一番信。

    ·······

    夏季收到了回信时候,看了信的内容就知道任务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