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根骨头

银杏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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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腊月二十三,晚上十点,天上没有月亮,漆黑一团,但是星空却很灿烂,在这个雾霾日益严重的今天,这么明亮的星空就跟女人的大姨妈一样,每月只有那么几天,还是月经不调型的。

    “纪霖,你要是能从a市走到我老家,我就嫁给你。”手机电流声中,陈听听的声音听上去轻而幽怨,纪霖觉得这姑娘大概是在梦游。

    开玩笑,从a市到陈听听的老家,全程3247.57公里,他自驾车,没日没夜的开,至少两天,火车特快,第三天才能到,不说到了之后,还要换乘各色拖拉机、摩托车、驴车……才能到她所说的那个老家。

    这么一折腾都赶得上红军长征了,若用两条腿走过去,这过程艰辛程度直逼唐僧西天取经,不经历个九九八十一难,根本娶不到媳妇。

    纪霖内心万马奔腾,面上却不动声色,说:“好,听听,我明天就出发,你乖乖在家等着我用八抬大轿来娶你,来,亲一个,么!”

    宋晨坐在吧台边,看着纪霖隔着电话跟陈听听没完没了地么来么去,轻笑了一声,恶毒地说:“秀恩爱,死得快。”

    “宋晨,我知道你嫉妒,不过,我是不会怪你的。”纪霖挂上电话,对服务员招手,要了一杯红方,问:“你不会还想着那个方琴吧?”

    宋晨端着酒杯,晃了晃,没有说话,方琴,宋晨的女友,不,应该是前女友,一个星期前刚分手。

    “我去,兄弟,咱俩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我今天才知道你竟然还是个情种。”纪霖一把揽上他的肩膀,拍了两下,语重心长地说:“哥们,别伤心了,趁着放假,明天跟哥哥我去听听的老家,散散心,大西北,山高地阔,姑娘热情似火,小伙儿豪情奔放,一准能让你忘掉方琴。”

    宋晨修长的手指沿着杯沿摸了一圈,似笑非笑地说:“别说我,倒是你,这雄赳赳,气昂昂,见丈母娘的架势……我的直接经验告诉我,就算你真的走过去,陈听听也不会嫁给你的。”

    纪霖嘿嘿笑了两声,眉毛得意地飞了起来,说:“哪能真走过去,咱先坐飞机,然后换大巴,我算了一下,大概一天左右就能到。女人嘛,都喜欢这种虚无缥缈的浪漫,一个字,就是作,你可以陪着她作,但是不能陪着她实践。”

    “你若告诉陈听听,你是c&m的幕后老板,我想她肯定会坐火箭过来嫁给你,而不是在你前面吊根胡萝卜,让你像头驴一样跑过去。”

    纪霖摆手,说:“谈身份伤感情,说出来污了我和听听纯洁的爱情。”

    “没听说过谈感情看身份吗?”宋晨上下扫了他两眼,没看出他哪里纯洁了,二十好几的人,出社会都三四年了,还学人高中生玩纯情,说陈听听作,简直就是打他自己的脸。

    两天后,腊月二十五,下午四点二十七分,荒茫茫的戈壁滩上,视野里连棵树都没有,刮骨的寒风在天地间鼓荡呼啸,黄沙漫天中,有两个人头发蓬乱,形如越狱逃犯,木桩似的戳在一辆抛锚的吉普车旁边,愁苦地看着司机围着破吉普车上下忙活。

    没错,这两人正是宋晨和纪霖,他俩前天买了机票,先到乌鲁木齐,然后换乘大巴到s县,接着换乘买买提·司马夜的吉普车去陈听听家所在的村庄。

    本来预计傍晚就能到的,可葛朗台转世的司马夜为了省油,速度控制得很慢,硬是让他俩吹了两小时的风,差点没风干成干尸。

    现在车又好死不死的抛锚了,折腾了半天,原来是邮箱漏了,没油了,眼看天幕渐渐暗下来,纪霖急了,和司马夜商量怎么办。

    司马夜是个典型的新疆人,留着山羊胡子,头上裹着白头巾,一圈一圈缠着,比女人裹小脚还精细,龇着一口闪亮的大白牙,挥着那双乌黑如老树皮的手,说:“今晚只能在外面过夜啦。”

    “什么?在外面过夜?会冻死人的,好不好?”纪霖倒吸了一口风沙,脸都青了,不知道是冻的,还是气的,牙齿咯吱咯吱,响成一段交响乐。

    “放心,不会的啦,我们经常在野外过夜的。”司马夜一副习以为常的神情,抬手,指挥他们搭帐篷,找柴火,做野营的准备。

    宋晨对司马夜的话表示非常的怀疑,借着落日最后一点余晖,他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入眼所及之处有很多枯草丛生的石堆,这些石堆排列很有规则,是沿着顺时针方向绕着中央立着的一块巨石围城一圈,巨石上面有许多孔洞,风化很严重。

    司马夜见他看着石头发呆,挥着手吆喝,说:“别看啦,都是死人墓,没什么好看的。”

    宋晨闻言,心头一跳,没等他说话,纪霖就叫了起来,“什么?死人墓?”

    司马夜站在死人墓上拔着人家的坟头草,说:“是啦,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一个月前还有专家来这里勘察,说要发掘,不过我看没戏,上次我拉了一伙盗墓贼的路过这里,他们连看都没有看一眼,可见这墓穴的主人是个穷得叮当响的主啊。”

    宋晨抿着唇,没有说话,他倒是看过许多有关新疆千年古墓群的报道,像这种建造简单,用几块石头堆砌而成古墓群,时间最远的可追溯到4000年前,极具考古研究价值。

    不过,眼前这墓穴,连盗墓贼都看不上,大概墓主人的确很穷。

    晚上九点,三人搭好帐篷,围着火堆简单地吃了晚饭,轮流休息守夜,第一班纪霖,第二班司马夜,最后一班宋晨。

    司马夜进帐篷叫宋晨的时候,已经凌晨两点,宋晨根本没睡着,接过司马夜递过来的厚重棉大衣裹在身上,紧了紧,见纪霖睡得跟死猪似的,用脚尖踢了踢他,才出去。

    一出来,宋晨就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哆嗦,寒风如鬼叫,刮在脸上跟刀子似的,他忙竖起毛领,把帽子带到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

    坐到火堆边,他又寻了两根木头添到火堆里,火光渐渐旺起来,天上的月亮被一块黑云遮住了,不远处的石堆古墓隐匿在黑暗中,一个一个鼓起来的小坟包,看上去异常阴森诡异,似有恶鬼要从里面爬出来。

    吃晚饭的时候,纪霖还抱怨司马夜,怎么好死不死的走这条死人路,司马夜回答得理直气壮,抄近路,省油。

    纪霖当时就爆发了,说:“省个屁油啊,老子有的是钱,早知道车子会半路没油,来的时候就应该再叫一辆油车跟上。”

    司马夜眼睛都瞪直了,恨不得用山羊胡子戳死纪霖,说:“你怎么不早说啊?看你衣服穿得这么少,我还以为你没钱呢。”

    纪霖满脸唾弃地翻了一个白眼,心里暗骂,势利眼的乡巴佬,怪不得之前在车上,司马夜要把那件脏得看不出颜色的军大衣送给他,合起来,这汉子是以为他太穷,才会穿这么少?

    不过,即使纪霖嫌弃,宋晨也不得不承认,这棉大衣貌不惊人,味道怪异,保暖效果却好得出奇,他伸出两根手指捏了捏,很柔软,大概缝了什么动物的皮毛在里面。

    宋晨蜷缩着身子,打了一个哈欠,随手拿了一根圆弧形的木棍,拨了一下火里的木头,好让木头充分燃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上的月亮露出细成镰刀的身形,撒了一地清冷的月辉,帐篷前的火堆里突然“噼啪”,发出一声轻微的响动。

    宋晨浑身冰冷,迷迷糊糊地眯着眼睛,眼前似乎有黑乎乎的人影在晃动,如果说困意让他神志不清的话,那么下一刻他所看到的东西,已经足够让他清醒了。

    火堆的旁边,不知何时躺着一个“人”,如果那还算是一个人的话,它面部朝上,身体成大字型摊开,若是忽略他的样貌,你会以为他在某个阳光充足的沙滩上晒日光浴。

    那一身瘦到模特看了都要羡慕的体形,外面包裹着一层焦黑干瘪的皮,一头干枯的长发,海藻一般,铺陈了一地。

    它似乎注意到了宋晨这边的动静,撑着胳膊,一点一点爬起来,转向宋晨,上半身一圈一圈的肋骨,随着身体的动作,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让人担心下一刻他的骨头会碎掉。

    宋晨大脑一片空白,喉咙像是被人扼住了一般,发不出一点声音。

    有一刻钟时间,对方终于站了起来,清冷的月光从它背后照过来,在地上投下一个细瘦的影子,它缓缓的动了一下不知道僵硬了多少年的下巴,发出“咔咔”的声音,有那么一瞬间,宋晨觉得他的下巴会掉下来。

    它似乎在对他说话,只是宋晨除了听到咔咔的声音之外,什么也没听到,它似乎有些不耐烦,抬脚,一点一点,直直地走了过来,对,就是那种膝盖不弯曲的直走,若是去参加奥运会竞走项目,他的动作大概算是最标准的了。

    眼看着这具丑陋的干尸一步一步的靠近,就差一点,宋晨惊悚到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就要脱口而出了,就差一点点,在声音滚上舌尖的瞬间,一只干枯的手精准地捂住了他的嘴,只是这手实在不能算是手,说成爪子都是恭维它的了。

    然后,宋晨看到那“人”褐色的眼皮掀了起来,空而黑的眼洞对上宋晨惊恐充血的眼睛,张了张嘴巴,一种奇怪的声音从他的嘴巴里挤了出来,这次宋晨终于听清楚它说的是什么了,“把骨头还给我。”

    对,它在说把骨头还给它,宋晨眼角的余光突然瞄到它左胸口心脏部位凹陷了一块,中间明显缺了一根肋骨,宋晨握着木棍的手无力的松开,那根半弧形的木棍掉在了地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动。

    对方听到动静,松开了捂在宋晨嘴唇上的手,缓缓的弯腰,捡起那根木头,对着月光照了照,嘴角勾起,似乎在笑。

    宋晨终于知道他一直拿着根本不是木棍,而是这“人”的肋骨,这他娘的到底是谁捡回来的?

    只是不等宋晨想清楚,对方就拿着那根骨头戳进了他的胸口,宋晨不可思议地瞪着对面的干尸,张嘴,无声的叫了一声,心脏很疼,但是没有流血。

    因为宋晨惊恐地看到前方三步远的火堆边,他的身体蜷缩成一团,安安静静地睡着了,亦或者早已经死了。

    宋晨的意识在涣散,他知道他要死了,他的魂魄被这“人”用一根肋骨给杀死了,不过其实也没什么,他本来就已经死了,这“人”再杀他一次,宋晨觉得它纯粹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意识陷入黑暗的那一刻,宋晨想起很久之前读过的一本书,《新疆游记》,里面有这么一段话:

    “据土人云,千年前大风扬沙,流露古棺,启视之,衣冠尚丰,被风乃成灰烬,移置塔中以至今日,何代尸骸,无从稽考,大抵一古代木乃伊也,新疆地属高原,土性干燥,废物土中,可数千年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