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墨雾千韵的过去

翡色姣宝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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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自己并没被许莲华伤到,但是林明嘉和柳翰海的关心还是让墨雾千韵的心中一暖,对女孩子来说有点不合时宜的邀请就这么脱口而出。

    “好啊,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知道墨雾千韵不是个随便的女孩子,对于这个邀请,柳翰海自然不会往歪了想。他只是本着机不可失,争取能够进一步接近墨雾千韵的小九九,才忙不迭地在林明嘉想要开口拒绝时应了声,让林明嘉只能无奈地把到嘴的话给咽了下去。

    相信柳翰海也没啥坏心,林明嘉想想也就不扯发小的后腿了。反正他们在吃饭的时候没有喝酒,原本还想着一会儿出去坐坐,喝一杯的,现在佳人有约,也就省得两个大男人相看两无言地去泡吧了。

    “那你们就跟在我车后面吧。”

    有些懊恼自己的莽撞,但是被邀请的人都接受了,自己这个邀请人,怎么可能出尔反尔呢?墨雾千韵也只能硬着头皮在泊车小弟把车开过来给她之后,继续了下去,脸上还不忘挂着微微的笑容。既然都做出了邀请,她又怎么能让人看出自己的不愿呢?

    一直到上了自己的车,墨雾千韵才放任自己把真实的表情显露了出来。

    自己这是怎么了?一向防备心和自我保护欲过重的她怎么会在晚上对两个年轻男人发出这种让人误会的邀请呢?难道是刚才他们想要维护自己的举动让自己打开了保护壳吗?

    嗯,一定是这样的。在有记忆起,她就待在孤儿院,一待就是六年。后来被一对不孕的夫妇领养,虽然他们对自己也还算不错,起码衣食无忧,但感情上总是有种说不出的疏离。然而没想得到是,过了四年,这对夫妇竟然怀孕了,如此一来,对于领养来的她就更加不一样了。终于两年后的某一天,两人以养不起自己为由,把她半卖半送给了一位孤寡的婆婆。

    婆婆年纪大了,自己都照料不好她自己,更何况是再多照料一个小孩子,其实买她来就是想要买一个丫鬟罢了,既能照顾她还能为她送终,而她则没有任何的选择。

    在和婆婆一起生活了四年之后,婆婆走了,她彻底变成了一个人。好在那个时候,她已经十六岁,算是成年了,也有了身份证,让她免于再次流落到孤儿院去。

    也幸好在被那对夫妇领养后,他们有让自己去上学,这是她一直庆幸不已的。不过和孤寡婆婆在一起,她就不愿意让自己上学了,多亏自己以前品学兼优,让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用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减免学杂费的理由说服了婆婆,让她可以顺利地上完了初中。不过在她考上高中后,就必须开始自己打工赚学费了。

    说实话,这十几年,她就没有感受过家的温暖。也由于她的家庭条件既复杂又差,在上学期间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排挤,所以在大学前,她都没有朋友。

    直到认识了方宝岑、韩青岚和童晓佳,她才知道了什么叫友情。但是现在大家分隔好几地,相聚起来有点困难。

    想当初和李清拍拖,也是因为他对自己的好,让自己觉得温暖才最终接受了的,却没想到终究敌不过现实的考验。

    今天之所以自己会开口邀请林明嘉和柳翰海到家里去,想必是他们刚才在“祥宇名都”对自己的维护和关心让自己暖了心吧,应该也不排除受了点许莲华那疯女人的刺激。

    算了,这也没什么,自己又不是不能自保。再说了,他们也是朋友不是吗?况且现在还不到九点钟,也不算太出格。墨雾千韵如此这般地想了一通,才终于对自己之前鲁莽的行为释然了。

    由于已经过了行驶高峰期,回紫苑天府的路非常顺畅,来时墨雾千韵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回程才花了四十分钟。只不过墨雾千韵带车的技术并不是很好,总是顾及不到后面林明嘉他们的那辆车。幸亏柳翰海告诉了林明嘉,墨雾千韵住在紫苑天府,让林明嘉不至于太过手忙脚乱。如果换一个人的话,估计早就跟丢了。

    尽管如此,当车子在墨雾千韵的院子里停好后,林明嘉还是忍不住摸了摸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珠子,心里想着,如果下次再和墨雾千韵一起出去,绝对不让她带车了,还是直接把地址说清楚为好,这跟车跟得也太辛苦了。

    柳翰海在踩点时来过墨雾千韵的房子,不过没有仔细观察过,此时下车一看,才发现小院布置地异常精致。虽然不如白天看得清楚,但是在分布均匀的射灯照射下,还是能看出院中那不同于秋季的景色。

    因为射灯是人为控制的,在进院子前,墨雾千韵是为了方便林明嘉停车才用放置在车内的遥控器把它们打开的。即使有路灯,墨雾千韵还是怕不熟悉紫苑天府的两人在她家门口出现交通事故。只是现在都到屋门前了,墨雾千韵觉得就没必要继续浪费电了,所以她开了门后,就用玄关墙上安置的和遥控器拥有同一效用的开关,把院中的射灯都给关了。

    这一关不要紧,院子里顿时就变得黑漆漆的,虽然门口路灯有散发出幽幽的光芒,可对于身处院中的人来说,却一点用都没有,好在墨雾千韵反应过来就,就赶紧把房门外的壁灯给打开了,不然柳翰海和林明嘉都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地从停车的位置走到屋门口。

    玄关处,先一步进门的墨雾千韵已经给他们摆好了两双崭新的室内拖鞋。华夏的国情,只有相熟或者关系好的人,主人家才会招呼来客换拖鞋,像是连卿,就没有受到这个待遇。林明嘉和柳翰海自然也是明白人,对于墨雾千韵这个可以看作是认同的行为还是很开心的。

    由于柳翰海曾经受伤被墨雾千韵救起,已经登堂入室过一次,虽然除却他休息的那间佣人房,他只去过餐厅和客厅两处地方,但是那独属于墨雾千韵的装饰风格,他还是有领略到的。

    然而林明嘉却不一样,刚才在院中由于他下车晚了一点,并没有看清院中的景致,可不妨碍他此刻仔细地观察起室内的布置。

    本以为女孩子的家里一定会有大片大片令人恶寒的粉色,却不成想,墨雾千韵的屋内除了少许粉色摆件做点缀外,就再不见这种女孩子大爱的颜色。

    虽然一进屋子,还是女生气息浓郁,但是却并不会给人一种进入甜腻世界的感觉,反而充满了居家的舒适感。

    在这里仅仅待了一小会儿,林明嘉整个人就不自觉地放松了下来。这让林明嘉暗赞墨雾千韵有品味的同时,也对于她的好奇心达到了顶点。

    一个女孩子能够住得起紫苑天府价值千万的别墅,开价值百万的跑车,可见其家境很好。但经过他的观察,发现墨雾千韵平时很低调,甚至可以说低调地过分。

    隐藏自己的绝美容颜不说,也从不和同事攀比,更不见她穿什么名牌,戴什么珠宝,除了手腕上那一只被自己秘书赵灵梦称为假货的祖母绿翡翠镯子。

    林明嘉原本也不是很关注下属们这方面的事情,因此对于赵灵梦的说辞,背后也就一笑置之。他先前又没仔细看过,听赵灵梦这么一说,本能地就以为是墨雾千韵买来戴着玩的。话说现在的人造翡翠也做得不错,爱美的女孩子买来戴戴也没什么关系,不伤大雅。

    可是在今天见识了墨雾千韵的真实情况后,林明嘉知道墨雾千韵手上戴着的恐怕是货真价实的祖母绿翡翠镯子。刚才他有瞄到一眼,那通透满色的镯身,晶莹欲滴的色泽,无不在说明着此镯的价值。就算林明嘉不是做珠宝这一行的,但也见过不少好东西的他并非那不识货之人。

    之所以以前认不出,不过是没敢朝这方面想罢了。一个未毕业,且看起来条件一般的女孩子,谁能想到她能把价值千万的镯子就这么明晃晃地戴在手上啊!

    如果林明嘉知道墨雾千韵对这个镯子的价格一点都不了解,只是当初看着觉得顺眼,且在一堆好东西里面最不显眼,才拿出来戴的话,天知道他会不会找块豆腐撞死。暴殄天物,绝对是暴殄天物!在翡翠矿即将枯竭的现代,这个镯子拿来当传家宝可都是绰绰有余的呢。

    原来这丫头玩得是低调的奢华风,林明嘉在今晚之后,就这么给墨雾千韵定了位。

    “花酿、果酒、红酒,你们自己选吧。”

    在柳翰海和林明嘉进屋之后,墨雾千韵就以去酒窖为幌,跑去空间拿了几个漂亮的水晶瓶出来。

    用这些各具特色的水晶瓶装酒还是上次连卿来拿灵果汁的时候,她从中得到的灵感。虽然空间里也有装酒的器皿,但那些用灵石炼制出来的内部被扩大了空间的酒坛子和酒瓶子,是不可能拿出来的,太吓人了。所以思来想去,墨雾千韵才用了比上次玻璃瓶子高一档次的这种水晶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