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古道热肠

贺坚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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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雨只要下起来就会没完没了,雨势虽然没有第一天大,但是依然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这样就讨厌了,你要么痛痛快快的下下来,这样停一会,下一会算怎么回事。

    云家依然很忙碌,尤其是猴子和憨牛,烤牛肉干是他们最喜欢干的事情,前几天只要有机会就会拿着牛肉干吃,现在已经不太吃了,就算是偶尔吃一片也是在感觉牛肉干烤好了没有,自从憨牛吃吐了以后,见到牛肉干就发恶心。

    还是家里的饭好吃,憨牛端着一个大碗蹲在大棚子底下一个人在吃饭,现在轮到他看晾房了,不时的往底下的火坑里扔一些柴火,虽说这些柴火半干不湿的并不影响它们燃烧,温度极高的火坑并不在乎这点水份,他会在最快的时间里蒸发干净,然后继续燃烧。

    憨牛吃饭的碗很大,碗里的菜肴也非常的丰富,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有一天会把吃肉当成一件苦差事,看着堆得满满的牛杂碎,眼睛一闭大口的开始吞咽。

    云家的牛杂碎多的吃不完,所以整个寨子里的人都跟着云家吃牛杂碎,不管怎样的吃法都经历过后,寨子里人现在宁愿吃青菜也不愿意碰牛杂碎。

    “不准跑,把碗里的牛心吃完才准出去,再跑就把腿打折。”看着妇人们牵着自家的娃子往家里走,边走边喝骂,云峥就觉得这个该死的老天都没有那么可恶了。

    不过这话也不能代表所有的人,老族长和一些老人就不是这样的,每一口牛杂在他们看来就是无上的美味,吃一口五脏六肺都舒坦,老人家看不起寨子里不喜欢吃牛杂的人,都是饱饭给惯下的毛病,饿上三天,牛屎都想吃!

    夏天下大雨,什么东西都发霉,当云二从竹楼上的木头上开始采蘑菇的时候,云峥就觉得这样下不是办法,烤好的牛肉干放两天就要重新回一次炉,否则必然长毛。

    这样的天气对于泡蓝靛倒是一个好时候,豆沙寨子现在对蓝靛的用量很大,所以就自己采了一些用专门的大缸泡。

    下雨天是妇人们忙碌的季节,将一束束的丝要顺着一个方向整理好,晾在家里接受一点潮气,然后就赶快收起来,放到纺车上纺成丝线,然后开始织绸布。

    寨子里整天都是咣当咣当的响个不停,腊肉也在家里很辛苦的织绸布,虽然她织出来的绸布不太好,但是云大和云二一点都不嫌弃,一人弄了一套丝绸睡衣,非常的满意。

    后面的竹楼现在谁都不能进去,因为笑林老道也被大雨从山里给撵回来了,如今一个人留在竹楼上呼呼大睡,除了解决生理问题和吃饭,他从不下竹楼一步,不论云峥何时经过竹楼都能听到里面传来的鼾声。

    野外生活一定非常的辛苦,更何况老道一去就是两个月,他确实需要一段时间纯粹的休息,自己对老道和五沟和尚似乎有一点误解,论到古道热肠和有担当,他们两个是整个豆沙县首屈一指的人物。

    这样的人无论在那个时代都需要获得绝对的尊敬,因为他们才是整个社会责任和良知的代表,出于这样的心思,云峥不介意亲自下厨将老道的饭食弄得更好可口一点。

    老道从白米粥里夹起一片薄薄的人参看了一眼之后就扔进嘴里,西里呼噜的将满满一锅粥喝完,拍拍肚子又打算睡到竹床上,继续睡觉。

    腊肉走了进来将老道床上已经返潮的被褥拿走,又抱了一床干爽的过来铺在稻草上,老道拍拍闺女的脑袋,就钻进被子继续睡觉,片刻之后,鼾声又起。

    “那个老道会不会睡死啊?”云二拿勺子挖了好大一勺子粥塞嘴里咽下去之后问云大,刚才他也想尝尝人参粥是个什么滋味,被云大强烈的拒绝了,以前家里的好吃的都是紧着自己,现在多了一个有力地竞争者,让他很不满意。

    “一个人在密林群山里钻了两个月,不单要防备野兽,还要防备那些强盗,自然不会轻松,我们的商队之所以能够没有阻碍的穿行于元山,就是依赖老道的威慑力,这件事其实和老道没有一点关系,他却一头钻了进来,把豆沙关那些无辜死难者的冤仇强加在自己的身上,这样的人已经算得上是圣人了,以后对他多一些尊敬,不要胡说。”

    云峥喝着白粥,偶尔吃一筷子咸菜,喝白粥吃咸菜才是绝配,就是没有花生米,否则就能嚼出一种金华火腿的味道。

    “云大,其实你也是这样的人,豆沙关里的那些人其实和你也没有关系,你还不是一样谋划着要为他们复仇?”

    听了云二的话,云大停下筷子想了好一阵子才认真的对云二说:“我不是,至少我没有他和五沟和尚那样纯粹,我没有那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更多的是把这件事当成对自己的一种磨练,自从来到这里,我的性子有了很大的变化,有时候洗漱的时候我几乎不认识水里的倒影。总觉得原来的那个我好像已经离我们非常的遥远了。

    这就是教训,你要记住了,适时的保持自己的本心,不要迷惑,我就是前车之鉴,尊敬笑林这样的强者,对你有益无害。”

    云二一口气吃完了自己的粥嘿嘿笑着说:“你要努力,我以后打算当一个纨绔子弟,你要振作起来,这样我才有在东京汴梁城的大街上为所欲为的本钱,既然你是我大哥,你就负责赚钱,我就负责花钱,不过先和你说好,腊肉是我的!”

    说完就跳着去找腊肉,云峥烦躁的摇摇头,这个缺少母爱的家伙,恐怕真的很喜欢腊肉,不过没关系,随他去吧,或许时间长了他会认识到自己的这个想法是错的。

    晾房烟囱里的黑烟从来就没有消散过,哪怕是雨水也不能让它变淡消失,云峥捧起一本书开始诵读:“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

    庸者.天下之定理。

    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

    只要云峥开始读书,山村里妇人的织布声都会变得轻柔,其余的孩子也会自觉地拿起自己的书本开始读书,于是有诵读:天对地,地对空,大海对长空的,有诵读: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的,至于学着唱老族长那首yin词滥调的会被父亲用满是老茧的大手抽后脑勺,每当读书时刻来临的时候,山谷似乎都在跟着吟诵。

    憨牛不在乎,但是猴子对这一幕羡慕极了,他从小就聪慧,黄先生讲的故事他全部记在了心里,什么五丁开山了,霸王别姬了,苏五郎成仙记了,他都能非常顺利的讲下来,但是,他不识字,当初跟黄先生说自己想识字的时候,却被人家笑着说:“好好地做一个不丢手指脚趾的小偷才是正经,莫要侮辱了文字。”

    知道自己的身份低微,猴子也觉得自己不配学习文字,当他跟着云峥开始念那些根本就不明白什么意思的文章的时候,没发现云二笑眯眯的看着他,还流着口水。

    “猴子,你想读书,为什么不问我啊,我就是一个现成的先生!”

    云二突如其来的一句话,立刻就把猴子弄成了一个大红脸。

    云二扯着他的衣襟说:“你也知道整个寨子里就我和云大的学问最好,你要是想学就拜我为师,我教你,云大的学问虽然比我好,但是你也看见了,他叫那些孩子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什么时候才能把他们教出来啊,你跟着我学比较快。”

    云二认识字猴子是知道的,云二天生就聪明猴子也是知道的,云二的学问已经很好了,猴子也是知道的,他不敢求云大教他读书,因为文字是高贵的,这是黄先生告诉他的,所以只要能学到学问,他不觉得跟着云二学有什么不好。

    直到几年之后,云大才发现云二教了猴子一肚子的现代汉字,猴子写的书信除了自己和云二对别人来说简直就是天书,为此,猴子整整痛苦了三年才改正过来。

    雨下了足足半个月,笑林也足足的睡了半个月,云歇雨收的时候,笑林告辞了云峥,再一次钻进了莽莽的群山,不过这一次云大请了豆沙县最好的皮匠将一张皮子细细的剥成四层,然后鞣制好,两面都涂上桐油,最后在生漆里面浸泡了一天拿出来用水布仔细的打磨均匀,寨子里的妇人很快就根据云峥裁剪好的样子缝制了一顶小帐篷,一个很大的牛皮背包,里面装满了笑林在山里能用到的大部分东西。(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