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第394章 我是不是GAY,相信你最清楚

黎盛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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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奈奈感觉到身后的气场有些冷得可怕,立刻回过头看致歉:“啊,抱歉,太子爷,我就是看到盛夏太激动了,我好久没见过她了。”

    “我也好久没见到她了。”墨念琛开口说道:“所以现在可以把她还给我了吗?”

    “可以,可以……当然可以!!”林奈奈马上跟黎盛夏使眼色,一边快速写了一串号码塞给她:“盛夏,这是我电话号码,有空常联系我啊!你们继续聊,继续逛,我就不打扰你们了,改天再见……”

    林奈奈一边说,一边走……

    “奈奈……”黎盛夏叫了她一声。

    林奈奈跟黎盛夏挥了挥手,和两人说了再见,转头就跑……

    黎盛夏无言以对,这家伙,怎么还是这么毛毛躁躁的。

    不过,被林奈奈那样一说,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太好了,看着墨念琛的时候,也奇奇怪怪的。

    她是不是太容易受别人影响了?别人说几句话,她就很容易信以为真。

    可是,就算那些都是真的又怎么样?

    过去的事情,终究是……过去。

    黎盛夏看着墨念琛失神……

    他挑眉看她:“她跟你说了什么?让你一直盯着我看个没完?”

    她连忙回过神来:“没……”

    他继续说道:“说我是Gay?!”

    “你听见了!?”黎盛夏震惊地脱口,不由冷汗。

    墨念琛的唇角浮现出一丝讥诮,“这个传言在Y市盛传了五年了,很奇怪吗?我是不是GAY,相信你最清楚!”

    黎盛夏顿时脸颊通红,咬唇:“……我才不知道你说什么。”

    墨念琛停在一个路口,不再继续前进,而是对她说道:“知道我们现在在什么街吗?”

    她回过神来,脱口:“什么街?”

    “这条街的名字,叫‘十里红妆’。”

    黎盛夏的身体微微凝固了一下。

    “是不是很熟悉?!”

    “……”

    “它是你的。”墨念琛开口说道:“现在也还是……”

    黎盛夏的身体微微震了一震。

    她记得,五年前,他买下整条街送给她,并且取名‘十里红妆’。‘十里红妆’是她出道作品的名字,虽然时隔多年,可是她对那件作品依然有很特别的感情。

    当初因为简丹和吉娜的关系,她的作品差一点被冠上‘抄袭’的罪名,可是最后华丽的反转,才让故事有了不一样的结局。

    她成了第一名,那么多名人给她投票,才让她的作品得以正名。

    那时候,她和墨念琛因为尹堂颐大吵了一架,一直冷战。

    那一天,如果不是尹堂颐邀请那么多朋友帮忙,或许她早就玩完了吧。

    可那天,墨念琛也突然出现在会场,还看到尹堂颐见她,并且大发雷霆,又跟她吵了一架——

    黎盛夏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把过去的事情记得那么清楚,她一直都没有回忆过,可是这些记忆却一直都停留在她的脑海里……

    虽然这条街是墨念琛送给她的,她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给这条街取这个名字,但是,她想,也许当初,他只是为了弥补什么……

    只是……

    他和她,从未一起逛过这条街……

    这是第一次……

    没有想到,五年了,他们居然还有这样的机会,一起去逛这条他送给她的街。

    回忆层层,扑面而来……

    她走得很慢。

    现在的她,心情有一点混乱。

    这条街,仿佛就像个小小世界,里面应有尽有,琳琅满目。

    “五年前,我让人重新翻修了,你要到处看看吗?”

    黎盛夏点了点头。

    墨念琛朝着十里红妆里面走去,黎盛夏连忙跟上。

    这条街很特别,别的街明明很热闹,可是唯独这一条街,只有他和她两个人……

    而她真正走进这条街的时候,才发现,它比她以为的更加特别!

    她推开第一家书店,不由震惊!

    这家书店,和他们高中时代的图书馆,装潢一模一样!甚至,连图书摆放的位置也一样。

    她记得以前,她经常泡在图书馆,而他总是站在窗边看着书,卷起的窗帘,偶尔遮住他英俊的脸庞,他塞着耳机听着歌低头看书的样子,她从未忘记过。

    那画面就好像是电影《情书》的再现。

    那绝美的少年,在她心中划下深深浅浅的刻痕。

    他们曾因为一本书里的情节争论不休,也曾经因为喜欢同一首歌曲,背靠着背,一人一只耳机一起听……

    黎盛夏离开第一家书店,又进入了第二家店,这是一个CD店。

    很多年没有在街头看到过这样的店铺。

    随着科技的发达也普及,很少再有人去买CD,这样的店面也倒了一家又一家。

    这家店的装潢,和店名,都和当初她常去的那家店,一模一样……

    那时候,她很喜欢听CD,经常去租各种各样的CD看。

    看到这家店的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回到了十七岁那年。

    仿佛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而他却始终就在身边,从未走远……

    第三家店,是一家咖啡馆,从里面飘出来的爱尔兰音乐,总是带着一种懒洋洋的味道……

    她感觉自己的眼眶有一些湿润。

    那时候,她最喜欢的就是在这家名为‘薰’的咖啡馆里写作业,倦的时候,她总想要点咖啡。

    他从不让她喝黑咖啡,总是自作主张地为她点摩卡。

    她一口都不喝,还故意对他说,“你知道咖啡的原材料是什么吗?我告诉你,是一种猫的‘便便’……”

    每当那个时候,他都故作高冷地放下咖啡杯,对她说:“回家!”然后提着她的书包,就把她的作业本塞在里面,掉头就走。

    然后她只能懊恼地追上他,告诉她,她今天的作业还没有做完。

    他通常只会甩下两个字:活该。

    然后她就在后面追着问他要自己的书包。

    一路就追到了家……

    尽管他们总是来这家咖啡馆,可其实,他们都没有好好去喝过一次里面的咖啡。

    只是,这样懒洋洋的记忆,却仿佛很美好。

    原来,美好的时刻一直存在……

    只是,五年前,她曾经去找过那家咖啡馆,可是,它早就换成了一家新的餐厅。

    她真的没有想到,居然能在这里,重新再看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