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7.第937章 重大发现26

银素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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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看着眼前这个,活生生的小女孩,心里还是有些毛毛的,但是,毕竟是自己的亲人,看着她笑言兮兮的扒着碗里的饭,还不时的朝我看看,给我夹个些菜,那仅有的一些咯噔也全然逝去,鱼鱼,好久不见。“姐姐,怎么不吃,这个给你”小名叫鱼鱼的小女孩,眨巴着天真的大眼,筷子还拿不利索,就折腾着从面前的菜碗里给我夹了一筷子,诶哟喂,看那零零落落的,到我的碗里,就只剩下可怜的一根了,看得我真是纠结,俺还是自己来吧,乃照顾自己就好啊,呵呵。

    “好啦,好啦,姐姐自己会夹,你自己吃啊”我作势拿起筷子,利落的吃了起来,那叫一个爽快啊。那种久违了的味道呢,好香啊。小丫头,也跟着学我的样子,不停地往嘴巴里划拉。可是,乃也不想想自己的嘴巴有多大,划拉的是够快啊,可是,看那周边七零八落的米粒哦,诶,纠结。只是,这样可爱的样子,想到再过个几年就要离去,心里就是一阵心疼。在我上大学那一年,她得了白癜风久治不好,小舅舅就寻了一个江湖郎中的偏方给她吃,结果发了高烧,送去县里的医院,只吊上盐水,便派车赶去市里,可是在送去的途中,就没了气息了,那偏方并没有致死的药物所在,然而却就这么离开了,尸检结果,死因不明。既然我已重生,断不会让她再落得个这样的下场的,无论如何。我默默地下了决定。

    “王璃,赶紧走啦”小屋外,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我知道,那是于姝的声音,他们家离我外婆家不远,但却不属于同一个村子,为了省下那笔借读费,以前她也是在我们那里上学,然而现在出了这样的情况,刚好就跟我一起转到了这里。每天吃完早饭,她都会过来叫我,然后一起上学。

    “于姝来了啊,吃过早饭了吗,王璃还在吃呢”外婆正在喂鸡鸭之类的,听到叫唤,就走了出来,看到外面推着自行车站着的她,热情的问道。

    “我已经吃过了啦,外婆”这种场面,她已经见怪不怪了,几乎每天都要来这么一出。

    屋里的我,扫荡完碗里的粥,拿起桌上的书包,快步跑了出去,“鱼鱼,姐姐上学去啦,外婆,我走啦”那个分贝啊,真够震撼的,“走吧,于姝”从小舅舅家里,推出自行车,扬长而去。大舅舅家和小舅舅家,他们的房屋是在一起的,大舅舅家有个儿子,也就是表弟比我小两岁,也在一个地方读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不喜欢跟他一起上学,当然他也有自己的同学圈子,久而久之,我们也就不在一处去了。

    年轻了十岁,又再次挎上了书包,开始了又一次作为学生的生涯。明明昨天才想着要回家的,结果,一个梦的时间,我就来到了外婆家,以这种省时又省力的方式。比起之前那种生活,现在的生活,更让我感到惬意,无论如何,这次的我,绝对要好好过着,毕竟不是谁都有机会重来一次的呢.。0

    正文十五岁的重新开始第二章这是语气助词!

    一路上,和于姝说说笑笑的往学校赶去。虽然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十年前的他们沟通,要知道,十年的代沟可是很大的啊,所以,我也只能是在旁边一个劲的附和一下。

    在学校附近的那条学生必经的路上,一下子,涌现出好多的同龄人。看着周围熟悉的建筑,熟悉的花草,心里,泛起一丝叫做回忆的滋味。

    将自行车停靠在属于初二一班的车棚里,一排排,那么的整齐,貌似好像会有人来检查的呢,要是停的不好,会被拖出来的啊,汗。于姝,是四班的,停好车,我们一起朝各自的班级走去。心里那个激动啊,过了十年,再次踏进这个学校,再次见到十年前的那些同学,有些早已模糊不清的记忆,在自己的面前再次上演。

    战战兢兢的往三楼走去,俺,内心超级不安的啊,都25岁的人了,还跟15岁地孩子混一起,纠结啊。内心,不知道是激动的内牛满面,还是郁闷的,导致有人从身边擦身而过也毫不在意。记得,班级就靠在楼梯旁,下课冲向厕所是在方便不过的了。听到从教室传来的叽叽喳喳的吵闹声,我,满头的黑线。

    “王璃,你今天怎么那么晚啊”坐在我前面的,戴眼镜的女生,圆圆的脸蛋,看到我的出现,咋呼开了。

    这女生好像叫姚云蕾,在我读初中那段时间,是一个很好的知己。呵呵,我上辈子比较喜欢写小说,这个良好的传统一直持续到大学。然后,我那些打发时间的无聊涂鸦,就成了几个志同道合的同学之间,聊天的最好话题,常常因为一个场景而进行激烈的探讨,那时候,还真的是无忧无虑啊。

    “呵呵,今天起晚了啊”我将书包放下,坐到自己的位置上。话说,也不是很晚的吧,看我旁边的同桌就还没来呢啊。在脑海里一阵搜索,实在是想不起来自己的同桌是谁了,晕死,等一下可别出糗才好。

    “昨天的电视有没有看啊.”然后说了一大堆我完全没有半点记忆的电视连续剧,汗死。

    “交作业”英语课代表,一个叫赵莹莹的女生,长得还过得去,貌似在前世读初三的时候,还跟某位复读生产生过绯闻呢,要知道,我还曾经将他们那段风流韵事当成题材写进了我的小说里呐,呵呵。话说回来,那复读生长得还不错,也做过我的同桌,少女怀春的我,也曾一度对他沉迷呢,只是,那时的我,对帅哥的免疫力实在是太差了点,整个加起来,都看上好多个的了。饿,扯远了。此时的她,款款的走到我的面前,笑着说道。

    “额,好,我找一下”作业啊,还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呐,话说,怎么一点适应期也不给我啊。打开书包,翻翻腾腾的捣鼓了半天,才找到某女所说的作业,想着应该完成了的,也就没看,直接交到了她的手上。

    才收拾好书包,预备铃就毫无预兆的响了起来。然后,就看到赵莹莹同学拿着英语课本,走上讲台,哦,貌似是朗读课文的时间吧。其实,在前世,我并不喜欢赵莹莹这个人,因为她很现实,也很爱拍老师的马屁,老师关注哪些学生,她就跟哪些学生处的欢,反正就是一喜欢出风头的人啦,当然,我也是嫉妒心作祟,谁让我在当时平庸的,毫不起眼呢。

    朗朗的英语读书声,被一个男生所打断。讲台上,饰演着老师角色的某女,不耐烦的一个白眼,扫视过去,但是,明显的,作为一个看多了人世百态的我来说,还是抓住了她眼角的一丝傲娇。拿着书,装着在读书的我,看着那个踏着铃声进来的男生,被她的眼神一扫,尴尬的抓了把自己的头发,但是还是无所畏惧的样子,有些无聊的转开了视线。话说,要一个英语都已经达到专八水平的我,再来念这些简单的东西,还真是有些无语啊。

    就在我晃神的时候,那男生往我的身边一杵,沙哑的声音响起,正在发育期来着:“想什么呢,让我进去啊”哦,貌似,这是俺同桌啊,只是,这张脸,恩,长得不错.“哦”我下意识的站了起来,将他放了进去,呵呵,这话说的。初中的教室不大,而学生却是很多,在加上我们的父辈们又赶上“光荣妈妈”那一茬,所以,这一代的孩子,那个多啊。教室的座位分为三个区域,旁边各两排位置,紧靠在一起的,中间的四排也同样的紧靠一起,一点缝隙都没留下,所以,坐在中间的那两位就有的受了,还好每两个星期,会移动一次座位,虽然,仅仅是往旁边移了一个座位的样子,但是一圈轮下来,让每一个人都尝到了坐在中间的滋味。话说,那样坐,还是挺有安全感的啦。

    “你怎么了,发什么呆”刚坐下,看着我傻傻的样子,不解的问着。

    “呵呵呵,没事”俺,是在想你的名字,好吧,真是够悲催的,样子是有些模糊的印象,但是,名字吗,诶。

    装模作样的继续跟着别人一起巴拉巴拉,而我的脑袋已经被我搞的都要打结了,实在是想不起来啊,好吧,还是等等看别人怎么叫的吧。

    二十分钟的早读很快就过去了,下了早自习的我们,交作业的交作业,抄作业的抄作业,当然也不乏很好的利用早读的时间来进行这项活动的同学。那位傲娇的赵莹莹同学,再次出现在我的桌子旁,那不耐烦的眼神啊,让我那个纠结,“杨斌,你的作业呢”

    哦,原来叫杨斌来着,俺的个破记性。

    “呵呵呵,借你的作业本看看呗”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我实在无语。

    “给你,快点”显然是见惯了他的泼皮了,二话没说,就将收来的不知道是哪位的本子,扔给他。这架势,像是跟那本子有仇似地。

    “呵呵,谢谢啦,课代表”然后,翻开本子,唰唰唰,开始写起来。

    只是,这字咋就那么熟悉呢,越看越觉得熟悉啊,“喂,这本子是谁的啊”

    “额,不知道啊”他茫然的停下笔,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翻回页面,“你的?!”那洋洋洒洒的两个大字,可不是我的嘛。

    “什么”晕死,话说,你跟我有仇是吧,那谁谁谁,二话不说,拽了回来,“靠,这么简单的题目也会做错”将那一页的作业从上到下看了一遍,拿起他的笔,一阵涂涂改改,“OK,给你”他,看着我莫名其妙的举动,虽然诧异,但也没说什么,继续手中的大业。

    “王璃,你刚刚是在说粗话吗”坐在他前面的男生,叫沈侣的,转过头来,诧异的说道。

    “那个,有吗,没有啊,呵呵呵”俺是有礼貌的好孩子啊。不过,沈侣这家伙的话,貌似我前世还跟他在同一个自然科学老师那里补课的呐,呵呵,只是,怎么皮肤就那么黑呢,真是。

    “我明明听到了的,你就装吧啊”他,一脸鄙视的看着我。

    “所以嘞,我就是说脏话了,你想咋的”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一下子把他噎死,像是吃了苍蝇一样,纠结的样子。

    “诶,什么时候,靠,也是骂人的话了”杨斌抄完作业,用扔地方式,将两本作业飞到了某女的头上,看她气的,又是一个瞪眼。然后,转到我们的话题上。

    “喂,别把我作业本扔坏了”我担心的说着,“还有,那只是语气助词”说了一个连自己也不相信的借口。

    “没事的,又不是第一次了”这话,真是,成群的黑线啊,“不过,靠,诶,说着也挺有气势的呢,不错,不错,以后就说这个了,靠,靠.”显然他忽略了俺后面的那句辩解。

    话说,阁下乃是在念经吗,还有完没完了,明明说了是语气助词的。在我就要发飙的时候,终于,上课了。第一节,是语文课,俺们的班主任啊,一个很潇洒的女人,帅气的打扮,受中性文化的强烈熏陶啊。不过,十年了,这位我喜欢的,曾将自己写的第一本小说送给她的老师呢,在离开这个学校之后,便再也没见过了。前世的我,对什么都比较冷情,在跨出一个学校的大门之后,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再次踏入的,所以,也就没去看过那些曾将教过我的老师,我不知道在多年以后,他们会怎么评价与看待我,或许,在他们漫长的教书生涯中,我也仅仅只是一个过客而已,不过,我是觉得自己很没良心啦,真的。

    语文,向来是我最擅长的一门。这或许跟我喜欢写作有关吧,所以,这一项的成绩历来名列前茅,因此,每科教语文的老师都很喜欢我,包括眼前这位。“王璃,把下一段念一下”再加上,我朗读的水平也是不错,所以,这堂课,点到我名字的几率是百分之百的。说到这里,在我高三的时候,我们那个语文老师,超级喜欢一些当代文人写的散文类短片小说,那次他有事没来上课,在前一天还特意将那本散文集留了下来,交代我在那节课上读给同学们听,晕死,又有一次,他还专门让我播报十大感动青年的报道,汗.。0